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市国动办需对****人防工程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更换,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欢迎符**业要求、****公司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
********人防工程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更换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6年6月底前完工。
(二)实施具体要求:
1.消防主机1台、广播及电话主机1台、扬声器20个、火灾报警按钮26个等;
2.消防设备材料材质必须符合国标要求;
3.施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消防设施设备试验;
4.安全质保期2年、出现质量问题,保障在24小时内迅速到场解决问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与本招标服务项目相适应的法律资格力量和服务团队;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采购预算价格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
3.符合条件要求的每个投标人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人必须具有要求范围内执业资格。
四、投标资料
投标人提供报价单同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2.征信记录、在经营活动中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近三年账务状况;
4.资质证明文件;
5.报价单;
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资格申请
1.联系人:苗金海,联系电话:199****8368,****7098。
2.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8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按照要求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否则取消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
3.采购方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
4.采购方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和递交材料等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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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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