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标准化考场听力、监控设备及广播系统配套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1 09:30:00,更正为:2026-06-0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01 09:30:00,更正为:2026-06-0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省**市**县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1号开标室****交易中心),更正为:**省**市**县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2号开标室****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描述更正为:本采购包为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70%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70%(含70%)以上份额给中、小、微企业,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不是中、小、微企业,则须预留70%以上份额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2、《预留份额承诺函》(须明确承诺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不低于70%。);3、《投标文件分项报价》中须体现该中、小、微企业的货物金额比例不低于70%。)。(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1.3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无
名称:****
地址:**县螺阳镇霞光村甲场头
联系方式:181****6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鲤**义全街33号水产大厦12楼南北侧
联系方式:135****75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东
电话:135****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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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