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猪肉精深加工能力提升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农函〔2026〕174号),我局现就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支持对象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改造升级加工设施设备的猪肉加工龙头企业、初创与小微企业分设条件予以支持。
1.龙头企业。上年度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注册地需在**省境内,对实行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主营业务中农业产值占比70%以上;改造升级猪肉加工设施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2.初创与小微企业。企业注册地需在**省境内,加工设施设备资产200万元以上,建立了联农带农机制,其中:粮油经作等种植业带动农民稳定就业10人以上,****基地农户30户以上;改造升级猪肉加工设施设备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
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省****基地和后端完善销售渠道。
二、补助标准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猪肉精深加工企业开展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包括智能装备、设施设备数字化改造和软件更新迭代等“智改数转”建设,省级财政按照其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3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800万元。
三、资料报送及时间
(一)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1)2026年猪肉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2)承诺书。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5月26日下午18:00截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8****0084
联系地址:**县一环路东段集中办公区1号楼524办公室
附件:1.2026年猪肉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2.承诺书
****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