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41149E | 建设单位法人:赖伟 |
| 罗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一环**三段55号 |
| ******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一环**三段55号 |
| 经度:104.07473 纬度: 30.68735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30 |
| 川环审批〔2024〕1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 |
| 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41149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研究中心(******中心) |
| ****0000MB1P513986 | 验收监测单位:**省****研究中心(******中心) |
| ****0000MB1P513986 | 竣工时间:2025-02-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f578e****372799e2a4b8e3234aa0eb1 |
|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使用8台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进行野外探伤,分别为3台XXG-2005型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3台XXQ-2505型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2台XXQ-3005型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XXG-2005型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为2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XXQ-2505型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为250kV,最大管电流为5mA;XXQ-3005型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为3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8台探伤机均用于在施工现场钢箱梁的钢构件加工制造区内或施工现场用于对桥梁钢箱梁的钢构件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建设单位根据工作计划选择不同型号探伤机进行野外探伤。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两区划分:对每个野外探伤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并实行”两区”管理制度 2、屏蔽设施:①当使用XXG-2005型X射线探伤机时,主射线朝下,需在四周非主射方向共设置4个2mm铅当量铅屏风(1m×1m);主射方向朝向水平时,主射方向设置1个2mm铅当量铅屏风(1m×1m),非主射方向共设置3个2mm铅当量铅屏风(1m×1m),对产生的X射线进行屏蔽。 ②当使用XXQ-2505型X射线探伤机时,主射线朝下,需在四周非主射方向共设置4个3mm铅当量铅屏风(1m×1m);主射方向朝向水平时,主射方向设置1个3mm铅当量铅屏风(1m×1m),非主射方向共设置3个3mm铅当量铅屏风(1m×1m),对产生的X射线进行屏蔽。 ③当使用XXQ-3005型X射线探伤机时,主射线朝下,需在四周非主射方向共设置4个5mm铅当量铅屏风(1m×1m);主射方向朝向水平时,主射方向设置1个5mm铅当量铅屏风(1m×1m),非主射方向共设置3个5mm铅当量铅屏风(1m×1m),对产生的X射线进行屏蔽。 ③配置9套0.5mm铅当量防护铅服。 3、辐射安全措施 (1)源项控制 环评情况:本项目的Х射线探伤机对产生的Х射线用屏蔽套屏蔽,射线装置泄漏辐射不会超过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且本项目Х射线装置装有可调限束装置,使装置发射的线束宽度尽量减小,以减少泄漏辐射。同时针对不同厚度的探伤工件,建设单位将设置不同的曝光工况和曝光时间,以减小不必要的照射。 (2)距离防护 环评情况:根据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第6.4条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 (3)时间防护 环评情况: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在每次使用探伤机进行探伤之前,根据工件满足的实际质量要求制定最优化的探伤方案,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工作人员和相关公众的受照射时间。如果工程区域周围有人群等敏感目标,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 (4)其他 声光报警装置:野外探伤现场监督区醒目处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共6套),进行野外探伤作业时,声光报警装置启动,以警示人员注意安全;作业结束时,声光报警装置关闭。 大功率喊话器:在野外探伤现场控制区和监督区外放置大功率喊话器6个,以警示附近流动人员注意安全;作业结束后关闭喊话器。 安全警示线和警示标志:在监督区和控制区边界设置警戒线(离地0.8m~1.0m左右)、“探伤作业禁止入内”、“当心电离辐射”等警告标识,并挂好相应的控制区或监督区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 对讲机:现场工作人员每人配备一台对讲机,确定监督区范围内无公众,控制区内无任何人员后方能开机曝光。 个人剂量计 本项目共配置10名辐射工作人员(其中1名为辐射安全管理人员),个人剂量计9个。 X射线探伤机存放: 本项目****设备厂家负责,****只负责探伤机的使用。探伤机无探伤任务时存放于**市**区一环**三段55号大车间2楼设备间内,设备间内安装有摄像头,防盗措施齐全。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配置16名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实际配置16个,大于环评要求数量,辐射安全能力增强。其他均与环评一致。 |
| 实际配置辐射工作人员增加,较环评时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加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投资,配备充足的野外探伤作业所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设备和用品,并定期清点。 (二)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具备与自身辐射工作活动相适应的辐射事故应急水平。 (三)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定的场景实施探伤作业活动,确保业务辐射工作活动实践的正当性。 (四)应加强野外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两区”管控措施。野外探伤作业前应将无关人员清理出场,在作业现场边界外公众可达地点放置安全信息公示牌,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标牌、警戒线以及声光报警装置等。杜绝因射线泄漏、违规操作等导致职业人员或公众被误照等事故发生。 (五)应做好野外探伤作业期间的现场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辐射监测情况等各项记录,并建立“一事一档”。 (六)省内跨市(州)开展探伤作业,应当于射线装置转移前5个工作日,向转入地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使用计划和作业方案,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转入(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辐射安全评估报告。 (七)辐射工作人员应参加并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严格落实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八)应做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实时准确完整。应按要求编写和提交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 (九)射线装置应购置于取得相应辐射安全资质的单位。对X射线机实施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进行去功能化和安全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等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十)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或者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文件及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依托已有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6m2;洗片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工作****公司管网排入市政管网;野外探伤依托工程施工区办公及生活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