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维修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吴小街镇春江朗月小区D6号楼1-2层23号
成交金额:18.039720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项目名称:****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维修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市**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巷小学、柴沟校区、新庄小学、赵拐小学、姚山分校、姚山小学、上桥小学、茆塘小学共8****分校)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1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预算:19.769556万元,最高限价:19.769556万元。
3.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3日
4.开标日期:2026年05月19日10点00分
5.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6.质量:合格
7.综合评标法得分:88.99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递交纸质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纸质材料向****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白莲坡镇
联系方式:139****2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源达铭座18幢102商铺
联系方式:139****5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主任 (采购人代表)、陈慧(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9****2937(采购人代表)、139****5757(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