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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卡**菱镁矿采矿工程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卡**菱镁矿采矿工程变更
地点:**市类鸟齐县卡**乡境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类鸟齐县卡**乡境内,实际计划开采**储量为1537.59万t,其中Ⅱ号矿体设计开采100946万t;Ⅲ号矿体设计开采580.13万t。实际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年限保持不变。实际Ⅱ号矿体开采标高4795m—4632m,Ⅲ号矿体开采标高4764m—4632m。实际开采顺序为先开采Ⅱ号矿体,再开采Ⅲ号矿体,经现场核实,目前Ⅱ号矿体尚形成首采平台,并正在对首采平台4776m标高以上矿体进行削顶工作;Ⅲ号矿体尚未进行开采。矿山实际回采率为95%,实际采剥矿岩量为51.54万m3/a,实际采用的采矿工艺为潜孔钻穿孔,深孔爆破,并采用机械装运。实际平均剥采比0.5m3/m3。工程建设性质为**。
建设单位:****
竣工时间:2021年7月
联系人:宋兆明
联系电话:139****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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