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码头集装箱、散货、件杂货作业外包劳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2026-2028年码头集装箱、散货、件杂货作业外包劳务采购项目作如下调整:
1.“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的第六点“合同履行期限”及“第三章”的第五点“服务期限”调整为:本合同服务期限暂估三年。双方签订合同后,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服务启动通知"起开始起算。若结算上限达到预算总额,则合同终止;若合同三年期满但结算总额(预算额)不满,则也继续履约直至结算上限终止。在收到"服务启动通知"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已进入履行期,同时招标人亦不支付任何费用。
2.“第三章 项目需求”的第二点“采购内容”中第二大点第1、3小点调整为:配备8台5T及以上装载机(供应商自有或合法租赁);配备2台标准斗容量1m3及以上挖掘机(供应商自有或合法租赁)。
3.“第三章 项目需求”的第四点“服务标准”中《考核管理办法》整体替换,详见下附件。
4.“第三章 项目需求”的第六点“验收或者考核方案”中第一大点及“第四章 合同模板”的第七条第3小点调整:服务每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若验收不合格,合同终止。双方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总额时,组织最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5.“第三章 项目需求”的第七点“付款方式”第1小点及“第四章 合同模板”的第五条第三大点第1小点调整:结算价=合同单价×实际作业数量×验收考核分/100,每月10号前就上月装卸量进行对账确认,通报验收考核分,如有异议当月15日前反馈,若无异议,成交供应商在当月15号前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发票付款(若不能按规定提供发票则不予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次月10 日前支付装卸费(扣减日常或年度考核罚款)。若码头上级职能部门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成交人在实际作业中存在弄虚作假,存在履约偏差情况,再按照当月结算价×0.8结算。
6.“第四章 合同模板”的第六条“履约保证金”第1小点调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成交金额8%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以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险保函(见索即付)、****公司保函(见索即付)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7.“第四章 合同模板”的第七条“验收”第3小点调整为:服务每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若验收不合格,合同终止。双方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总额时,组织最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5日09点00分。标书代写
9.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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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附件:《考核管理办法》
一、成交供应商工作范围
1.每天16:00****公司调度会,接受作业计划;每天6:45、18:15所有参与当班作业人员参加班前会,接受招标人的作业要求和工作安排;
2.成交供应商接到招标人的开工通知后,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双方派人上船查看货物质量,并组织机械、人员到位,进行作业;
3.车辆做短驳运输;
4.车辆进行过磅计重
5.车辆入库卸下货物后退皮计量;
6.仓库内机械设备在仓库指挥手指挥下进行堆高作业;
7.卸船结束后将船舱内清扫完毕,将码头、道路、仓库等工作面范围进行清扫,将散落货物清扫打包送仓库进行堆存。
二、成交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一)成交供应商基本权利
1.有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2.有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有自主管理,独立核算的权利。
4.当发现安全隐患、设备故障有要求招标人进行整改,修复的权利。
5.当工作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有申诉的权利。
6.有向招标人建言献策,提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二)成交供应商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流程的义务。
2.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保障所承包劳务范围内务工人员人身安全的义务。
4.服从招标人调动、指导、日常监督、监管、检查、考核与管理的义务。
5.按时完成招标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劳动防护用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7.必须妥善解决外包劳务人员纠纷问题,不得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劳动纠纷影响生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8.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发包方反映,不得以推诿扯皮而影响劳务工作的完成。
9.积极参加招标人的各项安全检查和生产会议的义务。
10.积极配合招标人组织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的义务。
11.及时打扫区域环境卫生,确保码头、道路、仓库工完地清。
12.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13.合同约定中的保密要求特别是金额,供应商有严格遵守的义务。
三、考核细则
1.供应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接受招标人的检查。对不符合工作条件的人员采取停止其工作,并在1小时内更换人员。每发现一次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1分/次。
2.供应商上岗人员须穿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扣供应商月度考核分0.1分/次。供应商作业人员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扣当事人安全警示费100元/次,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05分/次。
3.供应商在招标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人规章制度,接受招标人管理,准时参加班前会议,如不听从管理扣当事人200元/次,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1分/次。
4.供应商上岗人员在操作、运输、堆高、覆盖时需认真谨慎,确保整个项目安全有序,如发生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生产事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当事人200元/次,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1分/次。
5.作业前供应商需检查货物质量,卸船前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需及时通知招标人;如因未通知招标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招标人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05分/次。
6.若供应商违章作业,扣当事人200元/次,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1分/次。若供应商违章操作,造**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扣供应商年度综合评定分20分/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作业中,若发现驳车有撒漏现象,供应商照价赔偿,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1分/次。
8.工作完毕后供应商人员需及时切断电源,关掉门机、漏斗、收好电源线。杜绝人走机器开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1分/次。
9.供应商车辆运输、进出大门、过磅、进出堆场(仓库)时需减速慢行,如因车辆速度过快或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事故及损失的(含货物耗损),由承包方承担,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05分/次。
10.供应商应满足招标人作业效率要求,每降低10%,扣供应商货种作业效率劳务费的15%。连续两个工班未能完成既定作业任务的,扣供应商月度考核分10分/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1.供应商在接到招标人作业任务通知的情况下,供应商人员、设备应在约定时间内到位,按照规定要求安全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供应商不得以人员不够、设备不全等理由推诿、拖延招标人安排的生产任务。如有发生,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1分/次。
12.因供应商人员、设备未及时到位,影响正常生产作业,招标人有权对生产任务重**排第三方完成,对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完成的作业量,按照未完成的作业量所对应的装卸费的1.5倍扣除供应商既有的服务费,如发生监管部门处罚等额外损失的,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对供应商次月工作任务分配降低10%处理,扣供应商月度考核分10分/次。
13.供应商对货物负安全责任,保证货物无撒漏、无损坏、无人为因素造成的变质。对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受污染的货物招标人有权拒绝入库,在作业途中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接受招标人不低于货值3倍的处罚;扣供应商月度考核分10分/次。
14.为确保作业安全有序,招标人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对作业任务重新分配,包括对作业队伍的整体替换、补充、调整或者并行作业,对拒不执行招标人决定的,招标人有权对供应商次月作业任务分配降低10%处理,并扣供应商月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分0.1分/次。
15.供应商人员私自携带招标人场内或物品外出,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500元/次。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扣供应商月度考核分1分/次。
16.供应商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区有吸烟等明火行为,处罚当事人500元/次,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扣供应商月度考核分1分/次。
17.年度综合评定分由月度考核平均分与劳务外包合同内约定的考核细则确定。
月度验收考核表
|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要 求 及 标 准 |
备注 |
分数 |
| 1 |
人员设备是否及时到位 |
人员到位及时、充足,不符合要求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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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设备到位及时,充足,不符合要求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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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人员是否持证、是否酒后 |
乙方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是否酒后,若人员无证、酒后,严禁上岗,按要求更换作业人员,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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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作业人员是否穿戴劳护用品 |
乙方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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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参与作业人员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0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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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是否服从工作安排 |
确保作业安全有序,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作业任务的分配方案,拒不服从甲方决定的,甲方将对乙方次月工作分配降低10%处理,并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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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乙方人员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准时参加班前会,不服从管理,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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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违章操作 |
乙方作业人员在操作、运输、堆高、覆盖时操作不当,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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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作业前检查、沟通 |
乙方人员作业前检查货物,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甲方,若因未通知甲方造成货损,由乙方承担。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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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作业撒漏 |
作业中,乙方驳车有撒漏现象,乙方照价赔偿撒漏货损,并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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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作业辅助检查 |
作业完毕,乙方人员未及时切断电源、收好电源线,出现人走机器开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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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车辆超速、货损 |
乙方车辆在运输、进出大门、过磅、进出堆场(仓库)时因速度快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及损失(包括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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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是否违规行为 |
乙方作业人员私自携带甲方场内货品外出,扣乙方月度考核分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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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乙方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区域有吸烟等明火行为,扣乙方月度考核分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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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后场休息区 |
浪费水电、车辆停放混乱、现场杂脏乱,扣乙方现场管理,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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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其他 |
服务履约过程中,其他不良后果,根据实际扣乙方月度考核分0.05-0.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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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度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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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度考核分总分100分;月度扣分由各考核科室扣分累积。 年度综合评定分由月度考核平均分与劳务外包合同内约定的考核细则确定。 以上考核项目及要求仅针对服务质量及服务履约,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冲突,****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公司生产科、安环科、设备科、市场服务科执行;考核结果在月度安全例会上通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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