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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 国家能源**175MW光伏发电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国家能源**175MW光伏发电项目的配套500kV升压站,规划建设2台主变,本期建设1台185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型号为SFSZ-185MVA/500kV,主变户外布置,额定电压为525±8×12.5%/37kV,依托华电B12-2升压站500kV户外配电装置及500kV高压侧采用单母线接线,规划出线2回,本期出线1回;35kV低压侧对应主变采用单母线接线,集电线路进线8回;规划建设2套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套,无功补偿采用直挂式水冷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25Mva,同时**一套±10Mvar调相机,不含储能系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防治电磁环境影响相关措施。确保升压站和线路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文件要求,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围挡、篷布等防尘、抑尘设施,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运营期餐饮油烟采用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15m排气筒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设立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将设备清洗、进出车辆清洗和建筑结构养护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隔油池废油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场地平整。隔油池、沉淀池应做好重点防渗,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至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要求后,回用于站内道路清扫。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及隔音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换流站内应建设变压器油收集系统,确保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事故油全部得到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得外排;事故油池和贮油坑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更换后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事故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7.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应定点堆放,设置相应的拦挡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及时站内处理,防止水土流失。 8.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