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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司已完成****硅胶和生物质炭棒项目(二期)阶段性验收(硫酸盐废水电解线)自主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结果向社会公示:
1.项目名称:****硅胶和生物质炭棒项目(二期)阶段性验收(硫酸盐废水电解线)。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市**区炉下镇新港路3号)。
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6月16日,共计20个工作日。
6.反馈途径: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公司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159****5102;通讯地址:**省**市**区朱熹路8号元力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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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