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街道松园股份天曜府商业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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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5485.86平方米

计租面积

10.00年

出租期限

单一来源谈判

交易方式

出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
标的位置:
**省**市**区天曜府商业
出租方:
深****公司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保证金:
****000 元
公告起始时间:
2026-05-20 00:00:00
公告期满时间:
2026-05-24 18:00:00
彭工
****8405
民治街道松园股份天曜府商业项目(二次)
民治街道松园股份天曜府商业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5485.86平方米

装修情况

毛坯

出租用途

商业

地址

**省**市**区天曜府商业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

45.00元/平方米/月

出租期限

10.00年

出租递增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第五年在上一年基数上递增6%,第八年在上一年的基数上递增6%

优先承租权

招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

免租期限

8个月(共8个月,其中合同首年4个月,第二年2个月,第三年2个月(以租赁协议为准))

交易保证金

****000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省**市**区天曜府商业、计租量5485.86平方米、有房产(土地)证、租赁用途为商业、租金底价为45.00元/平方米/月、出租期限:10.00年、目前其他
地图定点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民治街道松园股份天曜府商业项目(二次)
起始日期 2026年05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5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省**市**区天曜府商业
装修情况 毛坯 面积/数量 5485.86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10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8个月(共8个月,其中合同首年4个月,第二年2个月,第三年2个月(以租赁协议为准))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45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第五年在上一年基数上递增6%,第八年在上一年的基数上递增6%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承租方如需转变使用功能,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小组,****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承租方需预付四个月租金。
其他补充说明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项目位置:位于**市**区民治街道腾龙路31号。
建筑状况:1.为裙楼商业,共5层,总建筑面积约5485.86平方米,其中一楼建筑面积约657.97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约985.34平方米,三楼建筑面积约1280.85平方米,四楼建筑面积约1280.85平方米,五楼建筑面积约1280.85平方米。
2.****公司为******公司,涉及的59个停****公司统一管理(关于停车位的使用、收费等权益,需****公司协商)。
3.本租赁项目按现状出租,现状为大堂、电梯厅、洗手间精装,其余部分毛坯,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房产证: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
消防手续情况:有;
抵押、查封情况:无
物业其他情况:无
1.电梯:(1)客梯二部(**三菱)
(2)货梯一部(**三菱)
2.派遣人员:无。
3.变压器:SCB-630/10:630KVA4.
其他情况:无。
计算租金面积:5485.86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绘为准)
出租用途:商业
租金底价:45元/平方米/月,含税
租金递增情况: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第五年在上一年基数上递增6%,第八年在上一年的基数上递增6%。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银行****公司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赁期限:10年
免租期:共8个月,其中合同首年4个月,第二年2个月,第三年2个月(以租赁协议为准)
物业管理费:人民币9.8元/平方米/月(不包含在租金内,****公司收取)
水电费:本租赁项目水费及电费由承租方****公司****公司。
其他费用:如因成交人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否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1.不允许整体转租,可部分分租。若需分租,分租行为需经过招租人同意,分租期限不得超过与招租人的租赁合同期限;若因分租行为造成招租人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
2.若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等损害出租方利益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分租。


二、招租项目交易事项信息:
(一)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
1.意向登记方式:线上登录阳光租赁平台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2.登记(报名)操作:意向承租人如确定参加意向登记,首先要在**阳光租赁平台网站办理登记(报名),方法为进入**阳光租赁平台网站(https://rent.****.com/),选择“项目中心”,选择意向项目的“项目详情”点击【立即报名】;如果是未注册为用户,请访问**阳光租赁平台网站(https://trade.****.com/ggzy/center/#/register),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意向登记。
3.逾期未上传意向登记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二)交易保证金相关事项: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2.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系统获取)
5.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承租人。未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业务系统在成交(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投标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7.交易保证金被扣除的风险提示:
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征集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投标或谈判邀请公告要求,参与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投标或应答的,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三、询问、澄清和异议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具体流程以《********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四、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意向登记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参与意向登记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五、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2.中标(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实施机构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中标(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中标(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中标(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三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05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05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05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05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公司 地址 **市龙****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22楼
联系人 彭工 联系方式 ****840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公司
地址 **市**区民治街道松仔园村4 区5号401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租赁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深交易〔2025〕1号)等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共**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标的物瑕疵风险说明:
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消防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消防手续情况,若涉及办理二次消防手续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合规经营风险说明: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装修及改建风险说明:
本租赁物业按毛坯移交,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装修方案须经招租人同意,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的装****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装修改建完成后,中标人负责向招租人提供装修竣工图一套。
8.不可抗力说明:
若合同期内,本租赁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改造、土地整备等任何模式需要二次开发改造,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因装修投入的相关成本,不得向出租方索要任何赔偿,如需赔偿,自行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向开发改造主体合争取合理赔偿。
9.水电设施风险说明:
水电设施需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处理,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违约事项说明
成交人应在公告要求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面积事项说明
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单价金额。
12.交易平台免责声明:
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14.咨询顾问费说明:
本次租赁物业上平台产生的咨询顾问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咨询顾问费用人民币80,000.00元给相关单位。
15.物业交付风险说明:交付日期初步预计为2026年5月(实际物业交付以招租人和中标人共同签署的物业交付确认书为准)。若实际交付时间晚于2026年5月,但不超过6个月(含本数)的,则招租人和中标人以实际交付时间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若实际交付时间晚于2025年5月,并超过6个月的,则由招租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后续的处置方案事宜。交付前,中标人不得私自对物业进行任何装修或者对外出租,否则即视为物业已移交,计入中标人的装修免租期(经招租人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
附件下载1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2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3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4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5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6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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