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解决原实施主体退场、项目滞后等问题,确保省级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根据《**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要求》及省、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背景
因原实施主体******公司资金链断裂、债权纠纷及引入租赁场地的企业进场受阻等原因,产业园项目建设严重滞后。为保障项目按期完工,对未使用的700万元财政资金重**排使用,现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承接项目建设任务,确保2026年8月前完成全部资金拨付与项目建设任务。
二、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聚焦生猪主导产业,突出联农带农。
3.资金规范安全,项目可落地、可验收、可达预期绩效。
三、项目与资金概况
1.项目名称:**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2.资金规模:本次遴选对应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自筹资金投入2100万元以上,总投资达2800万元以上。
3.实施期限:自确定实施主体之日起至2026年8月前全面完工并通过验收。
4.建设内容:围绕生猪养殖、标准化圈舍、疫病防控、粪污**化利用、产业链延伸、品牌建设、数字化提升等产业园建设任务,具体以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为准。
四、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1.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主营生猪养殖、加工、流通、服务等相关产业,具备与项目匹配的技术、人员、场地、设施及自筹资金配套能力。
3.诚信守法经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名单,近三年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安全生产事故。
4.具备较强联农带农能力,能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
5.能够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报账及验收,配合资金监管与审计。
6.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示范场、有产业园建设经验、自筹资金充足的主体。
五、不予受理情形
1.被依法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移出。
2.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记录。
3.存在严重债务风险、涉诉纠纷影响项目实施。
4.不配合资金监管、无法按期履约。
六、申报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
1.《**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自筹资金承诺。
4.企业资质、荣誉、龙头企业证书等佐证材料。
5.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资金使用计划、实施进度、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方案)。
6.信用承诺书(无失信、无违规、资料真实、按期完成)。
7.其他可证明能力的材料(场地、设备、**协议等)。
七、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
2.主体申报:符合条件主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材料。
3.资格初审:****畜牧与渔业管理股。
4.专家评审:组织评审实施方案、资金使用、绩效、履约能力。
5.公示确定:拟入选主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并签订实施协议。
6.项目实施:按方案推进建设,规范报账,按期验收。
八、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畜牧与渔业管理股。
3.联系人及电话:卢健扬 075****6920。
4.材料要求:纸质版现场送达或邮寄,电子版同步报送指定邮箱:****@qq.com。
九、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
2.入选主体须严格执行《**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农农规〔2023〕6****农业农村厅备案的《**市生猪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的规定进行项目的建设。
3.未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取消实施主体资格,省级财政资金将不予支持该项目。
4.若本次遴选无合格主体,****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调整资金方案并上缴省财政。
十、其他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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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