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公司:
你司报送的《精炼厂高压锅炉改天然气项目》及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开发区招商大道129号,拟将精炼厂高压供汽锅炉由燃油改为燃用天然气,保持锅炉主体不变,仅对燃烧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并保留柴油作为备用燃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审意见,该报告表编制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的分析、预测和评估结果基本可信,提出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总体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内容及结论。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锅炉排污水等生****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应标准。
(二)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运行期间,生产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关标准,其中厂界北侧执行4类标准,厂界东侧和西侧执行3类标准,厂界南侧执行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防止固体废物产生二次污染。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中二氧化硫0.202吨/年、氮氧化物0.624吨/年,未超出厂区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范围,无需另行购买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套建设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配备满足应急需求的人员与物资,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与培训;加强天然气使用及备用柴油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范泄漏、火灾或爆炸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事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污染扩散。
四、项目管理要求
应加强项目管理,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0)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排污口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你司应严格履行承诺,依法重新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应逐项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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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