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282026051302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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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资金现金
15,000元 人民币
767,571.11元 人民币
CQSLSDGCZHPG2026[SL]

**区山洪灾害危险区**现代化监测设施工程(一期)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山洪灾害危险区**现代化监测设施工程(一期)”有关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序号

提问内容

提问回复

1

质疑点:关于“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的排他性(违反公**则)
相关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同时,第六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质疑理由:
限制竞争,排除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参数(如低功耗模式功率≤1W/5W/10W,最低照度≤0.0005lx)的**部检验报告。这些参数并非行业通用标准,而是指向特定厂家(如海康威视、大华等)的特定型号产品。这实质上构成了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因为只有该特定厂家或其深度授权的代理商才能提供该报告。
违反公**则:该要求使得不具备该厂家授权或无法获取该报告的投标人无法参与公平竞争,违反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则。这属于典型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本项目设备部署于户外环境,长期暴露于自然条件下,低功耗和低照度性能是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的刚性需求;经市场调研,满足上述技术参数及检测报告不存在唯一指向性或排他性。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详见补遗。

2

质疑点一:关于“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的排他性(违反公**则)
相关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同时,第六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质疑理由:
限制竞争,排除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参数(如低功耗模式功率≤1W/5W/10W,最低照度≤0.0005lx)的**部检验报告。这些参数并非行业通用标准,而是指向特定厂家(如海康威视、大华等)的特定型号产品。这实质上构成了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因为只有该特定厂家或其深度授权的代理商才能提供该报告。
违反公**则:该要求使得不具备该厂家授权或无法获取该报告的投标人无法参与公平竞争,违反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则。这属于典型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质疑方向:质疑该技术参数和检测报告要求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要求招标人提供该参数设置的依据,并说明为何其他品牌产品无法满足项目需求。

本项目设备部署于户外环境,长期暴露于自然条件下,低功耗和低照度性能是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的刚性需求;经市场调研,满足上述技术参数及检测报告不存在唯一指向性或排他性。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详见补遗。

3

水位监测预警高清4G高清球机的参数只符合海康威视这一家的参数,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这一****公司,其他公司就拿不到这个证明了,招标文件所设条件没有竞争性。违反了招标法条列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该项目技术参数的设置是基于项目实际需求,且经过科学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公平、公正、公开的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欢迎各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是不合理的,在购******部检验报告证明。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详见补遗

5

我司市政业绩中有监控施工内容是否满足

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6

防雷接地标准不明确,存在安全隐患质疑理由:山洪区域雷击风险高,招标文件仅提及防雷器,未明确立杆、设备箱接地电阻标准,无法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不完整。请明确所有金属构件接地电阻≤4Ω,并要求提供接地测试报告。

现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及《结合本项目地处山洪/多雷区的实际环境,本项目所有立杆、设备箱、金属构件及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进行等电位接地连接,其接地电阻实测值应不大于10Ω,并要求提供接地测试报告。(投标时不提供)

7

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3、4、6项关于设备“定时休眠唤醒”、“低功耗模式(功率≤1W)”、“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51x)”的技术参数要求,与水利行业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的实际应用场景存在显著错位,且将证明上述参数的唯一途径限定为“**部检验报告”,涉嫌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招标文件中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得提出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部检验报告并非水利行业对水文监测设备的强制资质认证要求。请求招标人删除第七章中关于“提供**部检验报告证明”的指定性表述。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详见补遗

8

水位监测预警高清4G球机的参数只符合一个品牌的参数,用其他品牌参数与招标文件参数不符合的能否参与投标。

投标人可选用任何品牌的产品参与投标,但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不得存在负偏离。

9

水位监测预警高清4G球机的参数只符合一个品牌的参数,用其他品牌参数与招标文件参数不符合的能否参与投标。

投标人可选用任何品牌的产品参与投标,但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不得存在负偏离。

10

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针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一)水位监测预警高清4G球机(24台)"有关技术参数要求提出如下质疑:第3项: "设备在定时休眠状态下,可通过下发的指令被唤醒,并进行视频预览及抓图。(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4项: "设备可配置低功耗模式,低功耗模式下每10秒上次1次数据,功率≤1W……(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6项: "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51x。(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依据:利行业对于水文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有明确的标准体系。根据水利部发布的《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T 276—2022),水文监测技术装备的配置应以“提高水文测站防洪标准及测洪标准”、“增加水文新技术装备配置标准”为导向。该标准中并未将“**部检验报告”作为水文监测设备的合格证明文件。“**部检验报告” 主要针对安防监控设备的合规性检测,其检测标准(如GA/T系列)与水利行业的《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GB/T 15966)、《水位测量仪器》(GB/T 27992)等存在本质区别。要求水利项目设备提供安防领域的检测报告,属于标准适用错误。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针对质疑事项,请求招标人删除第七章中关于“提供**部检验报告证明”的指定性表述。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详见补遗

1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内容,具有品牌指定性和设备参数独立性。不符合招标法要求,望招标人进行核实并回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未指定任何品牌、厂家、商标、型号,所有技术参数均为满足本项目山洪灾害监测实际需求的功能性、性能性指标,不存在以品牌、厂商、特定型号等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12

致:****
项目名称: **区山洪灾害危险区**现代化监测设施工程(一期)
我方作为潜在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中水位监测预警高清 4G 球机技术参数要求提出质疑,具体如下:
一、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设备在定时休眠状态下,可通过下发的指令被唤醒,并进行视频预览及抓图。(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设备可配置低功耗模式,低功耗模式下每10秒上次1次数据,功率≤1W;设备正常上电,雷达上传数据,摄像机开启工作,电机不工作,功率≤5W;设备正常上电,雷达上传数据,摄像机开启工作,电机不工作,补光灯开启工作,功率≤10w。(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51x。(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我方质疑上述三项 “必须******部检验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的要求不合理、不合法,请求予以删除。
二、法律、行业规范依据
******部检测报告作为投标必备材料,违反下述规定
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禁止性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条款限定“**部检验报告”,直接排除具备 CMA、CNAS 资质的第三方合法检测机构,构成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三)采购需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特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测机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七条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检测报告等作为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对于**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证明文件,不得要求供应商重复提供。检测报告属于可联网核验文件,强制提交属于重复索要材料。
(二)违反水利、安防工程适用规范,与项目属性不符
本项目为水利山洪灾害监测工程,不属于**强制监管范围,依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部检测报告仅适用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重点安保场所监控系统,不适用于水利监测设施。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6 号)水利设备检测应由水利质量检测机构或第三方具备 CMA/CNAS 资质机构实施,无强制****政府网。
招标文件将安防检测标准错误套用于水利项目,属于技术规范适用错误,应予纠正。
(三)该条款构成不合理壁垒,限制充分竞争
**部检测周期长、费用高,并非所有合格产品均会提前送检。强制要求投标阶段提交报告,变相排除大量满足技术参数的合规产品,严重损害公平竞争。
产品参数符合性完全可在中标后履约验收、到货抽检、厂家承诺、技术说明书予以验证。
(四)参数存在偏向性
为保证视频监控质量,不**防厂家的描述均不相同,然而以上参数佐证全部导向一个厂家:海康威视,存在严重的偏向性,并******部所属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很明显具有倾向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
三、质疑诉求
立即删除招标文件中三处 “须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的全部文字内容;
允许投标人以厂家技术说明书、产品官方参数、承诺函等任意合法有效材料作为响应依据;
保证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公平、公开、充分竞争。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法定质疑答复期限内,对本质疑给予答复。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详见补遗

13

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事实依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仅为767571.11元(即约76.8万元)。但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的单项合同额约为1500万元至2500万元级别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仅为76.8万元,远远低于二级资质承接工程的标准合同额度,资格条件与项目实际规模明显不匹配。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包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市招标投标条例》(2025修订版)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的条件或者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3.**市****管理局《**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同样强调招标文件不得包含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多处技术要求要求提供“**部检验报告证明”,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之“(一)水位监测预警高清4G球机(24台)”中,第3项要求“设备在定时休眠状态下,可通过下发的指令被唤醒,并进行视频预览及抓图。(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4项要求“设备可配置低功耗模式,低功耗模式下每10秒上次1次数据,功率≤1W……(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6项要求“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51x。(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多项技术要求均明确要求提供“**部检验报告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以及“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1.检验******部、国家电****检验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多家权威机构,******部出具的检验报告才具有效力。招标文件将“**部检验报告”作为唯一认可的证明文件,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2.该条款相当于变相将供应商产品事先送检特定机构作为投标门槛,直接剥夺了有能力提供满足技术要求但未送检的产品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机会。3.国内同类视频监控设备的权威检测报告通常由国家电****检验中心、中****研究院等多家机构出具。招标文件指定单一检测机构,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多项技术参数必须由“**部检验报告”证明,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损害潜在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设置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缺乏科学依据,涉嫌随意设置。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中,设置了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为652435.44元。招标文件未明确该警戒线的计算方式,也未附任何造价机构出具的依据,令人怀疑其科学性。
法律依据:《**市招标投标条例》(2025修订)鼓励招标人综合考虑项目社会平均成本,结合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价格权重。同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要求招标人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社会平均成本,科学、合理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1.本警戒线数字“652435.44元”与最高限价“767571.11元”相比,下浮比例为85%。这种下浮比例并无官方标准作为依据,招标文件也未提供任何造价核定或专家论证说明。2.财政部2026年发布的《****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人科学设定异常低价警戒线,不得随意或“一刀切”式地适用统一比例。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1.针对质疑事项1,请求招标人将资格条件调整为与项目实际规模相匹配的资质等级(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取消该不合理资质要求),或提供充分的书面说明证明二级资质条件确属必要。
2.针对质疑事项2,请求招标人删除第七章中关于“提供**部检验报告证明”的指定性表述,改为接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针对质疑事项3,请求招标人公示“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计算依据或重新组织造价论证,确保价格条款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1.按招标文件执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已取消,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2.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详见补遗

3.低价警戒线测算合规有据,价格条款无需调整,不予另行单独公示明细计算过程。

14

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将“数据接入第三方平台”的成功责任完全归于承包人,且接入失败即可取消合同,该条款属于不合理风险转嫁,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明确要求:“本工程建设的水利感知体系数据需先接入至**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再由**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控平台接入至区智能视频融合平台且最终接入**区****治理中心。项目完工前,承包商应进行接入演示,确保监控能够在区智能视频融合平台随意调用(包括但不限于点播、回看等)。若接入失败,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包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上述条款中,“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区智能视频融合平台”“****治理中心”均为招标人已建成或正在使用的平台。若平台管理方拒绝提供接口、平台技术标准不公开、平台本身存在故障,承包人即便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硬件安装和软件配置,也可能无法成功接入。将接入失败的全部责任和合同被取消的风险完全分配给承包人,属于典型的将不可控风险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公平条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包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及“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该接入要求超出了承包人合理履约能力范围,属于与合同履行无关或无法合理履行的条件。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文件不得将供应商无法控制的、与履约能力无关的条件作为实质性要求。
质疑事项2: 商务评审中设置的“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加分”条件与项目实际需要严重不符,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标准“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部分规定:“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得3分”。同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项目经理的基本资格要求仅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仅为767571.11元(约76.8万元),工期90日历天,建设内容主要为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立杆基础施工、线缆铺设等常规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工程规模均非常有限。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通常适用于大型工业、民用、公共建设工程的机电安装,以及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本项目合同额不足一级建造师典型执业规模下限的5%。将一级建造师作为加分项(满分3分,占商务评审总分10分的30%),实质上构成了对仅配备二级建造师(完全满足项目法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歧视,对中小型企业形成不合理压制。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包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一级建造师虽非直接规模条件,但该加分明显与项目实际所需人员能力不匹配,违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原则。
质疑事项3: ******部检测报告设置不合理;******部检测属于违规限制;******部检测无实际意义。
事实依据:休眠唤醒属于设备软件与通信交互功能,非**部安防检测范畴,**部无法出具有效检测报告,该要求属于无效门槛,无实际证明意义,涉嫌限制竞争。低功耗指标属于硬件能耗性能,不在**部检测目录内,要求提供该报告无任何实际价值,明显存在品牌倾向性,排斥主流供应商。超低照度需专业光学暗室检测,**部无相关设备与资质,出具报告不具备权威性,该要求属于刻意设置竞争壁垒,违反公**则。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1.针对质疑事项1,请求招标人删除“若接入失败,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的条款,或修改为:招标人负责协调相关平台提供接入条件,承包人仅需保证自身设备符合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因第三方平台原因导致接入失败的不视为承包人违约。2.针对质疑事项2,请求删除“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加分项,或将其分值降低至1分以内,确保评审标准与项目实际需要相符。3.针对质疑事项3,(1******部检测要求,改为提供软件兼容性及通信功能测试报告;(2******部检测条款,改为提供具备 CNAS 资质的能耗检测机构报告;(3)超低照度改为提供国家级或省级光学检测机构出具的照度测试报告。

1:招标人已提前完成平台搭建与技术条件筹备,可提供合规接入环境;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设备适配、调试、对接适配工作,提前研判技术风险;若接入失败,招标人有权依法中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包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2:该加分项面向所有投标人统一适用,无排他性、无倾向性,符合招投标公平评审原则,未排斥潜在投标人,评审权重设置合理,不作调整。

3: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详见补遗

15

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不需要

16

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不满足

17

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18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请问竣工证明材料只能是上述几种吗例如竣工报告、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吗

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2、竣工报告、完工证明有参建单位各方签字盖章,能证明该项目已完工(竣工)验收,即符合要求,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19

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不需要,本项目仅对投标总报价设置了异常低价警戒线

20

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21

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本项目拟派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养老保险证明。

22

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与招标文件PDF不一致的地方,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固定格式无法更改的除外)

23

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24

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不需要

25

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投标人签订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可以作为低价说明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理由是否充分且合理,****委员会判定。

26

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本项目拟派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养老保险证明。

27

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不满足

28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承诺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承诺格式的,投标人需要再额外承诺的其他内容以《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准。

29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可以

30

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31

评标办法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承诺需要在报价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中进行单独承诺吗

不需要

32

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可以

33

水利总承包中包含水利监测设备安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补遗部分:

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需在投标文件******部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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