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三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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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三期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建设****处理厂三期工程(重新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2026年5月18日****交易中心****中心公开开标,并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于5月19****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省****公司)

项目负责人:傅舟翔,投标报价:****64444元,投标工期:42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省通源****公司)

项目负责人:章秀波,投标报价:****02543元,投标工期:42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节能国祯****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兴辉,投标报价:****71215元,投标工期:420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以下单位:

1、******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处理厂”,该业绩为EPC,但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

2、******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该业绩为EPC,但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逾期未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3、******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开发区先进装****处理厂(二期)项目”,该业绩为EPC,但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

4、****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开发区****处理厂及配套尾水生态缓冲区”,该业绩为EPC,但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在**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到该业绩,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回复不同意。

5、******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该业绩为EPC,但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

6、******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园区****处理厂深度处理扩能5万吨/日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该业绩为PPP项目,但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

7、****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该业绩为PPP项目,但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逾期未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8、******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但该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未提供“交(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逾期未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9、****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新上APP**基地年产78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废水PC总包工程”,该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 “****处理厂施工”业绩特征,且也无“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充分反映业绩规模或业绩特征的证明材料” ,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逾期未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委员会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3.7.3条款明确规定: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交(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注4明确规定:“类似工程业绩包含:工程总承包(EPC)中的施工业绩、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等”,注3明确规定:“除应提供上述三者资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1)资格审查内容—第②条款规定,上述9家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要求,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否决投标。

10、******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联合体成员**市第一****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条款规定,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投标单位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80-****619。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80-****557。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580-****971。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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