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公告
招租编号:****
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业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租赁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国资委关于《**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权属位于**市**路1号,3-10号商品房对外公开招租,拟选择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承租人。
一、商品房评估价
房产评估按整体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执行,公司共有临街商品房总计10间,现拟定自第三间起共计8间商品房对外出租;单间商品房每月租金底价为3279元,8间商品房整租底价为26232元,实际中标价按照高价中标原则。
二、基本要求如下
房屋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用于废旧物料和对环境造成污染、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及存在安全隐患。严禁“三合一”(“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等安全规定。
三、报名资格及报名要求
承租人须为拥有中华人民**国国籍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资格,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投标人于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2日(上午10:00-13:00;15:30-18:00)前往****市********办公室报名)。
1.凡有意参加招租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我单位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招租。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公章办理;
2.个人凭身份证办理招租报名手续;
3.承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近三年内,因承租人严重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生效裁判文书中认定承担违约责任,且该违约行为与本次招租类型相关,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四、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承租合同价,按季度费用标准收取。中标后,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后续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房屋租赁押金。
2.租金按季度支付。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缴纳当期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执行。中标人不能按上述付款期限向出租方付清租金的,每逾期1天,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合同价)的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顺序顺延。
五、租赁期满处置
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公司发展及地块开发计划再议续租。
六、特别声明
1.本次招租采用高价中标方式,投标时需提交报价函。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8:30,逾期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准入资格。
3.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递交有效期内,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报价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密封递交,否则予以作废。标书代写
6.租赁期限:3年。
7.本次招租以整租为先、同等条件下价高者可以优先选定商品房。
8.若本次招租未能将全部房源出租完毕,本招租公告持续有效,直至所有房源全部租罄。
七、其他
1.合同权利义务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租赁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
2.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出租方:****市雅****公司
地址:****市**路1号
联系人:综合办公室文秘专员
联系电话:0892-****665转“4 ”(法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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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