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交投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9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系统更换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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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系统更换项目更正公告

2026-05-19 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19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系统更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十、付款方式“注:甲方以转帐付款方式支付每期款项,如甲方选择基本付款方式的,自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一批更换动力电池系统车辆施工前开始支付;如甲方选择免息分期按期支付方式的,自双方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开始支付;在甲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前,乙方需提供本合同中标金额总价的全额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如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延后支付时间;如本项目最终应结算合同总金额与乙方开具发票的合同中标金额总价不一致,由乙方负责按照最终应结算的合同总金额重新开具发票给甲方。”更正为:“注:甲方以转帐付款方式支付每期款项,如甲方选择基本付款方式的,自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一批更换动力电池系统车辆施工前开始支付;如甲方选择免息分期按期支付方式的,自双方签订合同的次月开始支付;在甲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前,乙方需提供本合同中标金额总价的全额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如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延后支付时间;如本项目最终应结算合同总金额与乙方开具发票的合同中标金额总价不一致,由乙方负责按照最终应结算的合同总金额重新开具发票给甲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侨安街2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8-****12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805室

联系人:林雅琦、纪玩波、许锐焜、冯锦彬、冯琳舒

联系电话:0758-****312、189****3388

邮 箱:****@163.com

****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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