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28线****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国道G528 线****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碎石采购项目(招标编号:_****_),现就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 补充内容: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1)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中标金额的0.5%计取,
但最低不低于0.3万元,最高不超过0.5万元;
(2)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1300万元(含),按0.5万元包干计取;
(3)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300万元至5000万元(含),按0.5万元+(中标金额-1300万元)X0.04%计取;
(4)中标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按0.5万元+(5000-1300)万元X0.04%+(中标金额-5000万元)X0.02%万元计取;
(5)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万元包干计取。
二、上述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咨询服务费、专家评审费、以及专家为参与评审活动所产生的餐费及交通费。开标场地费不包含在内。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开标场地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全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标场地费由中标人另行支付,具体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标书代写
2. 本次补充公告在**市国**光交易平台(http://www.****.com:8000/#/home)上发布。
3. 其他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