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工作服(白色连体)及藏蓝色工装采购项目(标段一:白色连体洁净服)-成交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洁净工作服(白色连体)及藏蓝色工装采购项目(标段一:白色连体洁净服)(项目编号:****)进行谈判采购,该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谈判小组经过评审后确定了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现将成交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2日),成交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 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交货期 | 排名 |
| 1 | **** | 66625.00 | 50天 | 1 |
| 2 | **卡****公司 | 61295.00 | 2个月 | 2 |
| 3 | **唐氏****公司 | 57564.00 | 成交单位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半个月内提供样衣,样衣验收合格后按照采购数量生产。样衣确认后支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后2个月内到货 | 3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存在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提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含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具体包括: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异议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异议事项如属以下情形,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
(2)异议于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或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仍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其他司法程序。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州**县东郊种牛场
联 系 人:马玲
电 话:138****56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昆仑路东街789号
联 系 人:杜 静
电 话:17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