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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景州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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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因系统推送招标人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推送的招标人名称为“******公司”,现针对该情形作澄清内容如下: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供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名称为“****”或“******公司”的均予以认可,不做无效投标处理,担保受益人均为“****”。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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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5月1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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