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交易项目编号:****
| ****开发区同济中路18号2幢等[5]套房屋及土地 | 项目编号:**** | |
| 标的编号: |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42596.221329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 | 挂牌日期:2026-5-19 | |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110100 |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10000万元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4、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如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5、意向受让****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6、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7、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并做出相应承诺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于信息披****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需转让方共同签署)、《承诺函》作为具备受让资格的先决条件。(模板详见附件) 8、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 | ||
| https://otc.****.com/dzsw/detail/580960.html |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