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库尔特乡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61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5-19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县库尔特乡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库尔特乡烘干厂建设项目位于**县库尔特乡阿舍勒村,行政规划隶属**县管辖,项目东侧100m为阿舍勒村居民区,西北侧260m为达拉阿吾孜村居民区,南侧与西侧20m均为未利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89°24'54.442"、N47°1'28.131"。项目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建设生产厂房及配套生产线等附属构筑物,在厂区东部生产车间内设一套玉米湿料烘干生产线,包括30m烘干塔1座、7MW(10t/h)生物质燃料热风炉1台(各占地面各200m2)及其配套设施等。辅助工程为储存库房设施及附属构筑物,建全封闭式燃料仓库1座(内部设置各类辅料的贮存区,包括生石灰、尿素、氢氧化钠,均为袋装分区贮存),占地面积约250m2,高度约8m;2个600t的17.5m高玉米湿料筒仓,每个占地面积为113.49m2;1个10000t
干料筒仓,高度27.5m,占地面611.36m2;晾晒场1处,占地面积为866m2,周边设置一圈2m高的挡风墙;厂区内外运输道路150m,宽度约6m。辅助工程为办公楼1座,占地107.92m2,内设职工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1层框架结构,门卫室占地20m2。同时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面积10m2)、防渗化粪池(容积为50m3)、消防水池1座(面积300m2)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供(排)水、供电依托市政工程,该项目冬季不生产。项目区东侧种植宽度为4m的绿化带。项目建成后,年产干玉米3万吨。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683.99m2。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5万元,占总投资的18.21%。
二、根据**市蓝白丽景****公司编制的《**县库尔特乡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库尔特乡烘干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概算)〉的批复》(富农字〔2026〕7号)、****环境局****分局《关于〈**县库尔特乡烘干厂建设项目〉总量替代的初审意见》(富环函〔2026〕112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制定施工规划,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加强对土石方堆存、回填、装卸、运输等方面的管理;严禁随意破坏施工场地内外植被,减少挖填作业,并对施工中开挖裸露地表进行覆盖;施工完毕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及土壤植被恢复,保持与当地地形相协调,从而防止或减轻水土流失。加强厂区绿化工作。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物料堆放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主体工程实施阶段必须使用密封式安全网进行封闭;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冲洗,不得带泥上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铺设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场地内其他地面应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车辆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大风天气禁止施工作业。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场地,并清除积土、堆物;运输车辆限高、限速;禁止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焚烧。运营期生产车间加强通风,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进厂粮食直接进入卸粮口,减少粮食的露天堆放;输送带加装密闭罩,采用全封闭形式输送玉米;项目采取湿料上料及封闭式筛选过程;烘干塔整体封闭,顶部配套自吸式布袋除尘器,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晾晒场四周须设置不低于2m高围墙进行围挡,做好玉米红衣防飞扬措施,禁止大风天气开展易产生扬尘作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限值相关要求。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含泥沙雨水、泥浆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临时沉沙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营期脱硫系统废水和炉渣降温废水,经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净化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禁夜间施工;施工现场做好围挡与封闭;制定科学合理施工计划,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如电锯等)安装在场地中部;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严格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加强职工劳动保护,高噪声接触岗位要求职工佩戴耳罩,采用轮岗制度减少职工对高噪声接触时间;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同时采取集中控制,采取密闭隔离、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控制厂内车辆密度,禁止鸣笛,厂界噪声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将全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在场内分别建立雨、污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制;各装置之间管道采用架空敷设,便于及时发现渗漏,防止地下水污染;场内采取综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下渗。危废贮存库、化粪池、灰渣池、脱硫废水循环池等区域为重点污染防渗区,危废贮存库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化粪池、灰渣池、脱硫废水循环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生产区、热风炉、灰渣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仓储车间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职工生活区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材边角料、废包装物等集中收集后,能综合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县环****垃圾场处置,严禁乱倒;车辆运输散装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覆盖,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不得沿途漏撒;工程竣工以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及时清除工地剩余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运营期产生烟灰、石****公司用作原料使用;碎粒、玉米红衣、灰渣外售农户用于堆肥还田,化粪池污****处理厂吸污****处理厂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置。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建筑面积10m2),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废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施工时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检查、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编、评估和备案,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队伍建设,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配备应急物资。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5月14日
下载抄送:**地区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市蓝白丽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