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市卓尔尕特石英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57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5-19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武****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卓尔尕特石英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类)》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阿拉哈克镇东北侧的卓尔尕特一带,距**市西南方向直线距离约48km,工作区南侧距G217国道50km,**四周边界距阿尔**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100m,**四周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E87°40′48.991″,N48°9′34.011″。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钻探工程量1400m,共10个钻孔;槽探工程深度0~3m,工作量500m3,初步10条,预留250m3工作量;1:2000专项地形地质测量1.82km2,1:2000专项水文、工程、环境测量1.82km2;各类样品采集、加工与测试等。每个钻井平台内分别设置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20m2)、物料堆放区(占地面积20m2)、泥浆配比池(尺寸2m*1.5m*1m)、储水箱(容量3m3)、柴油储存区(最大储存量为2桶,200L/桶)。建设临时道路约7.4km,道路宽度6m,化粪池(容积5m3)等。
本项目勘查面积1.8351km2,其中临时占地面积约50020.63m2(天然牧草地)。总投资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8.62%。
二、根据**水木****公司编制的《新
疆**市卓尔尕特石英矿普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局出具的《矿产**勘查许可证》(证号:T654********170****8797,有效期2025年6月30日—2030年6月30日)等相关资料规定,本项目符合《**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合理安排勘探计划和作业时间,优化勘探方案。勘界区周边全域均处于阿尔**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仅进场道路依托现有牧道部分处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该牧道路线宽度为3m,总长度为4.513km。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严禁随意开挖破坏草原植被,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扰动地表土壤。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区堆放、分层回填,表土集中堆放并覆盖,施工结束后优先用于场地覆土恢复。施工车辆、机械严格按既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行驶碾压牧道路面以外的草场、破坏植被;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严禁捕猎、惊扰野生动物。勘探结束后立即封孔、回填、平整场地,对全部临时占地播撒本地草种恢复植被,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恢复至原有地形地貌与生态功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槽探采取湿式凿岩作业;对临时堆放场堆土进行夯实并覆盖防尘网;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材料堆放整齐、加盖篷布;禁止大风天气施工;柴油发电机及运输车辆使用优质燃料,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维护管理;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车辆严禁超载,运输物料须封闭或遮盖严密;勘探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整,减少风蚀量。勘探期大气污染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备用柴油发电机排放废气须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要求。
(三)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每个钻井平台建设防渗泥浆沉淀池,泥浆废水经泥浆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再由水泵送回钻孔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容积5m3)处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不得随意排放。生活污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钻探遇含水层、漏失层须采取套管、注浆封堵等防串层、防污染措施,保护地下水环境;泥浆沉淀池底部和四周铺设**度聚乙烯土工膜(HDPE膜防渗)进行防渗,柴油采用铁桶盛装,并加盖密封,设置围堰,柴油储存区设防渗托盘,防止渗漏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工序施工时间,规划勘探时间、设备布局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时禁止鸣笛。勘探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槽探、钻探开挖土石方就近堆放,采取围挡和遮盖措施,表土和土方分开堆放,工程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再覆盖表土;钻探泥浆及沉淀池底泥自然干化后用于探井、探槽回填,无法利用****政府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置,严禁就地掩埋、焚烧垃圾。外业勘探作业结束后,拆除现状工作区,可重复利用的全部重复利用,不可重复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探矿期间严禁野外生火、随意焚烧废弃物等行为,泥浆池、柴油发电机和柴油桶底部铺设**度聚乙烯土工膜进行防渗,现场配置灭火器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