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县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宏志****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市**县、**境内,线路起于****县20万千瓦光伏升压站,止于**沁州220kV变电站。工程内容包括****光伏~沁州220kV线路,路径长度44.5公里,全线单回路架设。项目总投资84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8万元,占总投资的4.97%。
2026年1月12日,长****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县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长审管批〔2026〕9号),项目编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环境敏感区内的生态保护工作。项目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你单位应采用低扰动施工方式,一档高空跨越,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立塔基和临时工程,依法****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手续。
2.优化临时占地布置,加强对林区、河流等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做好耕作层剥离、分类存放、回填利用工作,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种植条件。强化林木保护、避让、补偿及恢复措施,线路跨越林区采取高塔直接跨越方式,减少对林地的影响。一档跨越河流,不得在河道及治导线范围内设立塔基、施工场地等。
(二)做好施工期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做好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得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处置。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合理布置,避让集中居民区,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按规定开展监测,确保线路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四)认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节能降噪金具,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确保输电线路经过各类声功能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