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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海螺沟山洪沟(**村、柏秧坪村段)治理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省****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25)要求,****于2026年4月20日组织成立了**县海螺沟山洪沟(**村、柏秧坪村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对**县海螺沟山洪沟(**村、柏秧坪村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自主验收结论为:同意通过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对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公司进行反映,****公司将进行答疑。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浩 184****653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