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集团****公司日常税务咨询中介机构选聘 | |
| 标段编号:**** | 截止时间:2026-05-25 23:59:00标书代写 |
| 项目名称:****集团****公司日常税务咨询中介机构选聘 | |
| 招标人:财务管理部(****) |
****集团****公司日常税务咨询中介机构选聘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比选人”)拟****集团日常税务咨询中介机构选聘,根据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参加。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日常税务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年度汇算工作
1.根据公司汇算工作时间安排,派驻****公司开展2026、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根据业务内容,对需向税务部门进行报批或备案的,需协助编制相关涉税资料并安排人员到税务部门进行办理。
3.及时出具年度汇算报告并协助办理申报。
4.如因退税等情形被主管税务部门核查年度汇算事项,需协助企业应对汇算事项检查,准备汇算证明资料,陪同企业与税务部门沟通。
5.协助企业编制其他因业务需要需向税务部门填报、提交的涉税资料。
(二)现场顾问工作
每季度派驻团队人员就各主体发生的涉税业务及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充分梳理各帐套的涉税风险,提出解决思路和途径,出具顾问意见书。
(三)日常咨询服务
1.在线提供税务咨询,及时对具体涉税事项做出专业回答及处理建议。
2.根据业务需要,参与公司的相关会议、谈判,****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磋商,就会议涉及的有关问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协助审查或准备所需文件,对会议涉税事项进行政策论证、风险提示并出具处理建议。
3.对日常经济业务事项,根据需要出具涉税专项咨询报告。
4.安排专人提供协助服务:
(1)代理相关税务登记(包括开业、变更、换证、验证);
(2)协助各项纳税申报、退税、减免税、缴纳税款,以及延期申报、延期纳税等线上及柜台业务办理;
(3)协助制作涉税文书;
(4)协助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5)其他双方认可的代理服务;
5.对于专项税务服务事项,在该项目专项服务机构选聘完成前承担前期税务服务。
6.根据业务需求,协助审核合同、协议、公告、募集书等文书内容的税务风险,并提供相关涉税政策咨询意见及修改建议。
7.协调税企关系,协助应答各类税务检查、风险提示、税务争议等,必要时陪****机关沟通。
8. 每年提供至少一次的税务专题培训,及时传递各级财税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提供当期新出台的重要政策的专家团队解读。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近5年(2021年4月1日至今)有至少一个为大型企业提供日常税务咨询服务业绩。(大型企业认定标准为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100亿元)。
(二)近5年(2021年4月1日至今)有至少一个境内、外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税务处理服务业绩(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重组方式为股权合并、分立、收购、置换,重组交易中至少一家交易方的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10亿元)。
(三)派驻团队人员总数不低于6人(团队人员均需取得税务师资格证书),团队成员至少有一名为税务机构合伙人,团队骨干人员不低于2人(不含合伙人),工作履历不得低于8年,其他成员工作履历不得低于5年。团队骨干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同意。
(四)依法设立并取得《****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独立主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近三****协会的处罚;通过年检;没有其他不宜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情况。
(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5月20日至5月25日登录**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scny.****.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相关费用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特别提醒:比选申请人须按要求完成平台技术服务费缴纳并下载比选文件,以完成响应本次采购活动。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与比选谈判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09:30,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前专人****集团大厦2207会议室。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电子文档1份(限U盘,内含PDF版签字盖章后比选申请文件正本扫描版及可编辑word版各一份)。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比选人定于2026年5月26日09:30****集团大厦2207会议室举行比选申请文件开启仪式,比选人邀请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中介机构到现场监督,中介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当对本单位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情况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比选谈判。比选人定于2026年5月26日09:30****集团大厦2207会议室举行比选谈判(如有变动,提前通知)。****委员会与比选申请人逐一进行。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等信息。比选谈判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比选人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集团****公司
地 址:**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集团大厦
联 系 人:何娜
联系电话:185****9557
****集团****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