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5月20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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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5-20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5月2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科****公司

**省**市**县西周镇滨港路东侧、昌盛路西侧

**贝****公司

企业拟投资6600万元,新购置注塑机、水性漆喷涂线、水性UV漆喷涂线、抛光流水线、包覆流水线等设备,在**县西周镇滨港路东侧、昌盛路西侧已建厂房内实施年产330万套汽车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G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G2破碎粉尘:设备加盖,加强车间通风;

G3打磨粉尘:经打磨台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G4喷胶、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起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G5除尘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G6涂装废气:水性UV漆喷涂线涂装废气经“漆雾净化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性漆喷涂线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G7真空泵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G8真空镀膜废气:设备密闭,真空镀膜机冷却后再开盖;

G9污水处理站臭气:产臭单元加盖。

G10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楼顶排放。

(2)废水

W1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损耗,不外排;

W2水帘废水(含洗枪废水)、W3喷淋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

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调节+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W4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3)噪声

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

②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等。

③生产时保持车间门窗紧闭。

④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4)固废

废一般包装材料、不可回用塑料边角料、废模具、废钨丝及废铝、不合格品、废砂纸、废无尘布,经收集后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漆渣、废UV灯管、废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浮油及污泥、废原料包装桶、袋、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手套、抹布,经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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