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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2026-05-20
****分局
主动公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年产300万套光伏逆变器配套项目
****开发区**湾专精特新产业园
******公司
鉴于关联企业******公司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同时出于企业远期发展规划与资产整合的战略需求,我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实施本次产能转移项目。项目核心建设内容是将三诚压铸已获批的年产5000吨金属件的生产能力及相关生产设备,整体迁移至力三机械的厂区内进行生产。
本次产能转移后,三诚压铸将不再生产,并以******公司为经营主体,实施“年产300万套光伏逆变器配套项目”。本项目达产后金属零件产能不变,仍为年产5000t/a,且仍为******公司做配套。
无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熔化(含扒渣)烟尘经收集通过“耐高温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记为DA001)。
铝铸件压铸废气及镁铸件压铸废气经收集通过“文丘里气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记为DA002)。
打磨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抛丸、喷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防爆)处理后合并15m高排气筒排放(记为DA003)。
喷塑粉尘经自带二级回收装置(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记为DA004)。
喷塑后固化废气经收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记为DA005)。
清洗后烘干燃烧天然气废气经收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记为DA006)。
热洁炉(自带二燃室)废气经收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记为DA007)。
酸洗废气经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记为DA008)。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
酸洗、皮膜废水(含酸洗、皮膜槽液及该两道工序后续清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低温蒸馏”工艺处理后冷凝水全部回用(按90%废水量计),残液全部按危废处置(按10%废水量计),实现该生产废水不外排;
其他生产废水(硅烷化表面预处理线废水、碱洗废水、文丘里气旋塔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等)采用“混凝沉淀+气浮+砂滤”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
3、噪声
项目采取下列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炉渣、脱模废液、浓缩废液、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物化污泥、浮油、熔化集尘灰、耐高温废布袋、废油铁桶、废桶、废润滑油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镁合金废料、边角料、其他集尘灰、其他废布袋、其他****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