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务编号: | **** | ||
| 招标名称: | 36****公司、大平滩、**、海则滩等项目)物资询比采购任务 | 公示日期: | 2026-05-20 ~ 2026-05-21 |
| 项目名称: | 招采管理部,****本级 | 招标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5-20 08:05:37 |
| 公示内容: | 36****公司、大平滩、**、海则滩等项目)物资询比采购任务 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兹有“ **** ”对“ 36****公司、大平滩、**、海则滩等项目)物资询比采购任务 ”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询比程序已结束,现就本次询比结果公示如下: 1.询比项目名称:36****公司、大平滩、**、海则滩等项目)物资询比采购任务 2.询比编号:**** 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4.成交候选人名单: ①、标包一、地测公司电气照明及配电配套物资询比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 含税总价:725,062.37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卓****公司 含税总价:764,872.08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794,043.84元 ②、标包二、地测公司全站仪询比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79,8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广仪****公司 含税总价:82,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84,500元 ③、标包三、大平滩排沙泵、五金材料询比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 含税总价:55,539.5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79,382.5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富塬盛****公司 含税总价:80,569元 ④、标包五、安装公司锚杆、法兰盘、五金材料询比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152,679.95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159,970.6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171,035.62元 ⑤、标包六、**综掘机配件询比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华山****公司 含税总价:171,570.16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富塬盛****公司 含税总价:181,157.08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183,109.78元 ⑥、标包七、海则滩钻机配件、五金材料等询比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543,822.23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554,691.84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凯****公司 含税总价:571,779.55元 ⑦、标包八、方解石气体询比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大****公司 含税总价:161,816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卓****公司 含税总价:168,596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169,952元 ⑧、标包九、大平滩开关配件询比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78,839.77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81,088.8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83,425.64元 二、异议提出的渠道与方式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中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在公示期内以****工程处招采管理部提出异议,****管理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工程处纪委反映。 异议接收人及联系电话:刘晓宇 180****8161 邮箱:****@qq.com 纪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晓楠 181****5930 邮箱:****@qq.com 三、异议提出的要求与情形 (一)异议提出的要求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询价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采购项目参与报价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三)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在一定时****煤矿建集团招采平台采购活动,涉嫌违****机关依法处理。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 ****煤矿建集团招标及采购系统(https://zmj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cn)及中好建造****公司建采云平台(网址:https://jc.****.com/#/)上发布。 特此公示 ****管理部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