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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技改项目
地点:**市**县高于铺镇107国道南侧****内
建设单位:****
本次技改内容:****技改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不新增用地,无新增建筑面积。淘汰原有1台6t/h的燃煤有机热载体锅炉,新增1台6t/h的燃油锅炉,燃料为轻质白油,年使用量为4100t,同时配备低氮燃烧器等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