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永**体委巷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年第39期)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永**体委巷路面破损、管道老化严重,安全隐患突出,为补齐项目区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提升管道排水能力,原则同意实施永**体委巷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体委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排水工程。对现状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检查井和雨水口等)进行拆除,铺设d400mm污水管110m、d400mm雨水管道130m,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检查井5座、雨水检查井6座、雨水口10座等。
2.道路工程。拆除并**水泥混凝土路面756.4㎡,做法为20cm级配砂砾+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拆除并**人行道216㎡,做法为15cm级配砂砾+15cmC25水泥混凝土基层+3cmM10水泥砂浆+6cm仿石砖;配套**花岗岩道牙170m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6年5月-2026年6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1.31万元,其中**工程费55.01万元,其他费用4.51万元,预备费1.7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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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