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0 10:11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处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8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琼财资规〔2022〕6 号)等文件规定,我校 2026 年 4 月发布的第一批报废资产处置公告予以作废,现对该批报废资产重新公开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处置资产为我校府城校区、**洋校区已达使用年限、无修复使用价值的报废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设备(含教学用车)、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家具及其他废旧物资等,具体以现场实物勘查情况为准。
(一)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等相关业务。
****商务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
(三)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场地及相应处置、运输设备,具备实际经营能力,能提供场地证明、设备清单等佐证材料。
(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章)。
(五)须提供近3****物资处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无实际经营业绩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六)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本次处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空壳公司、挂靠企业、联合体报名,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一)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务厅出具的有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书复印件、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证明、处置及运输设备清单、近 3 ****物资处置业绩证明、近 3 年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快递、跑腿代送等非现场提交方式。
(三)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送达,核验身份及原件后,现场亲笔签名登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 A4 软面胶装。
(一)公告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二)府城校区现场勘查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 15:00—16:00(地点:****府城校区)
(三)**洋校区现场勘查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 15:00—16:30(地点:******洋校区)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 16:30—17:00(地点:******洋校区财务室)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 17:00—17:15加急标书代写
(六)开标评审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 17:15加急标书代写
(七)开标地点:******洋校区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七)开标地点:****府城校区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八)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98-****3931
资意向单位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府城校区、**洋校区现场勘查,确认两校区报废资产数量、现状等信息。未参加任一校区勘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及报价资格。
(一)合格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密封报价单,报价单加盖公章,信封封口处签字或盖章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资产管理员、财务、纪检监督人员共同组成,全程在所有投标人共同在场监督下开展工作。
****小组当众拆封报价文件,现场宣读各投标人报价,依据有****一中标候选单位。
(四)现场形成开标记录,经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该中标候选单位即为正式中标单位。加急标书代写
(五)凡参与我校项目投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递交资料后无故退出、勘查后不报价、报价后不签名,或现场无理取闹、辱骂工作人员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中标单位放弃资格或违约的,本项目不予递补,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处置并另行组织。中标后转包的,作无效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我校后续项目。
(一)报名单位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学校**黑名单。
(二)中选单位须按时缴清款项,按要求安全清运两校区资产、清理现场,服从学校管理。
(三)****学校纪检部门及师生监督,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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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