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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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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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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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疗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医院

4.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最高投标限价:0.15%(费率)

7.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0.14%(费率)

(2)项目负责人:余佩盈

(3)质量要求:合格

2.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永****公司

(1)投标报价:0.14%(费率)

(2)项目负责人:刘义

(3)质量要求:合格

3.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环建(**)****公司

(1)投标报价:0.129%(费率)

(2)项目负责人:王治生

(3)质量要求:合格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施工招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并移交全部造价成果文件至招标人为止。

三、公示期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如有异议(质疑),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0155。

四、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和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五、异议(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2026年5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0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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