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杨和康城小区消防设施及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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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杨和康城小区消防设施及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6〕123号
时间:2026-05-20

****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永**杨和康城小区消防设施及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年第9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项目区缺乏独立消防水池,消防管网长期无消防水源,且存在消防管网老化、锈蚀破损、阀门失效等问题,严重影响灭火救援效率,为提升项目区安全保障水平,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永**杨和康城小区消防设施及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杨和康城小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地下消防水池1座、高位消防水塔1座,改造消防控制室,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室外消防给水、电气、消防等基础设施。

(一)消防水池水泵房。3#住宅楼西侧**地下消防水池1座,占地面积17.08㎡,建筑面积197.32㎡(地上17.08㎡、地下180.24㎡),有效容积180m3,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上框架结构,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泵房内设置消火栓泵2台,增加稳压设施1套,设1部疏散楼梯配套给排水、电气等基础设施。

(二)高位消防水塔。3#住宅楼西侧**高位消防水塔1座,建筑面积55.64㎡,建筑高度34.05m,地上1层,钢框架结构,水箱有效容积18m3,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配套给排水、电气等基础设施。

(三)室外消防给水工程。改造钢丝网骨架复合管170m、PE管 110m;拆除更换室外消火栓20套,维**泵接合器15套,**阀门井4座、(2150*1100mm)水表井1座 ,更换入户阀门井DN100 阀门37个等;破除及恢复沥青路面30㎡、混凝土路面100㎡、面包砖路面50㎡、绿化500㎡等。

(四)室外消防电气工程。物业中心旁改造消防控制室,室内配套设置消防室内各消防主机,敷设WDZN-YJY22-5X16-SC40低压电缆 400m、WDZN-YJY22- 4X50+1X25-SC80200m,**柴油发电机组(含基础、围栏、遮雨棚)250kW及50kW各1套、低压电缆井4座、室外弱电手孔井99座,敷设七孔梅花管约11550m、弱电保护套管SC100约976m,消防水泵房及水箱间各消防启泵信号线、应急照明通讯线、消防电源监控线路等均引至消防控制室;单元内预留消防线路进线SC32保护管约6030m;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约145㎡、面包砖路面约2241㎡、沥青路面约75㎡等。

(五)高层住宅消防工程

消防给水:补充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100套,维修立管底部闸阀30个,配置 MF/ABC3(2A)型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1340具等。

消防电气:增设应急照明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单元楼内应急照明电源配电回路约1980m,维修更换疏散及应急照明灯具约1122套、消防设备约1518套,由消防控制室引出配套火灾自动报警线路等。

(六)其他工程。天然气管网迁移、污水管网迁移、整体管网冲洗、打压、调试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6年6月-2026年12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47.82万元,其中**工程费969.78万元,其他费用62.55万元,预备费15.4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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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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