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般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517、0838-****553 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四楼工程建****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一般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 **市**市**-****园区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市**-****园区,依托水泥厂现有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及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41.4万t/a。项目实施后不改变原有水泥生产线产能。项目总投资约6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施工区域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等。 (2)污(废)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 (3)噪声。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业。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回收部****回收部分分开,分别妥善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窑尾废气经“分级燃烧+高温高尘SCR+急冷(余热锅炉)+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00m高排气筒排放;复合矿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45m高排气筒排放。 2、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定期定量的加入入窑原辅料中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施,加设减振基础,合理设备布局,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4)固废: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沾油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5)地下水: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和辅助原料堆棚建设,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重点防渗,辅助原料堆棚已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三、其他部门意见 ****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510-510683-04-01-614044】FGQB-0977号”对本项目予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