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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
****审批局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事项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四、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符合流域规划、产业政策、能源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不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
4.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
5.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6.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原件1份)(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3份)
六、办理程序:
非承诺制:申请→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审查(专家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办结→出件
告知承诺制:申请→受理→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办结→出件
七、法定办理期限:
报告表30个工作日
八、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797-****723
十一、受理地点:
****中心二楼企业之家综合窗口-工程建设
十二、投诉渠道:
电话:12345或0797-****726
窗口:****中心一楼导办台“办不成事”反映专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