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不含取水权转让、取水计划与调整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审批
江西-赣州-全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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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6-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取水许可不含取水权转让、取水计划与调整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一、承办单位:

****审批局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34号),《**水**条例》(**省****委员会第98号),《**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

四、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通过;2.水**认证报告审查通过,审查单位已出具审查意见;3.取水申请人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取水许可

必备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取水法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第三方利害关系承诺书或者协议文件

4.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水**论证报告书(表)》和审查意见

部门共享,免于企业提交:

1.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文件

注:属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的,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二)申报取水许可证核发

1.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3.取水许可验收申请书;

4.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注:属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批复文件。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八、承诺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专家评审时间)

九、收费标准:

取水许可审批不收费。但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应依法缴纳水**费,收费标准依据《**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6号)、****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全省水**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175号)。

十、咨询电话:

0797-****723

十一、受理地点:

****中心二楼企业之家综合窗口-工程建设

十二、投诉渠道:

电话:12345或0797-****726

窗口:****中心一楼导办台“办不成事”反映专窗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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