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中学3号学生宿舍楼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人民东路东61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0775-****029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街2号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庞俊 0775-****656
五、发布媒介:本次澄清公告(一)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公共**交易平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6年5月13日
七、澄清公告(一)日期:2026年5月20日
八、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内容原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更正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8 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如中标人为大型企业,必须****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金额为:预算总额的40%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考虑联合体成员的合理性,如中小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体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预留份额”。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0.监督部门及电话”原内容为:“******开发区管理委员****管理部;联系电话:0775-****707”,现更正为:“******开发区管理委员****管理部;联系电话:0775-****707”。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