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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远灏农牧中兴镇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976
通讯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邮编:5719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远灏农牧中兴镇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村委会山口林场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村委会山口林场,总占地面积为106965.65㎡(10.69亩),总投资6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4座猪舍、****中心、管理用房、****中心、****中心及其他附属设施。各分区之间分隔建设或设置绿化隔离带,建设成规范、****养殖场。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属于畜牧业,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涉及禁养区,位于适养区,符合规划,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符合分区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沼液、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化利用,对养殖废弃物实行种养结合模式进行**化利用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 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6年版)》、《**县国土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澄府办〔2020〕27号)、《**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111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7〕2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等相关规划,同时还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第1部分:场地要求》(GB/T41441.1-2022)与《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第2部分:畜禽舍技术要求》(GB/T41441.2-2022)、《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2011)等相关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根据项目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分区局部图及项目“三区三线”局部图可知,项目位于乡村发展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林地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单位已经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因此项目建设与《**县国土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的。本项目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且距离禁养区大于500m,位于适养区范围内,符合《**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澄府办〔2020〕27号)要求,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选址要求。根据《****兽医局关于**县中兴**灏农牧****公司养殖项目选址证明》,本项目位于适养区范围内,符合《**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澄府办〔2020〕27号)要求。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1)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2014年),本项目符合鼓励模式2的要求,鼓励模式2:****养殖场(小区)建设治污设施的,无污水排放口,且所生产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有机肥、沼渣、沼液及经处理后的污水等)经现场认定完全农田利用(需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原则上以生猪计算每出栏10头不少于1亩土地,治污设施完全满足养殖规模需求,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可认定COD、氨氮去除率100%。建设要求及注意事项:****养殖场规模较大,粪便必须建设专业设备生产有机****肥厂收购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至少建设厌氧处理设施、且配备足够的土地,污水、沼液用于农业利用的必须****基地,有固定的输送管道、沟渠等。缺少其中一项或有任何部分达不到要求的则按普通模式或鼓励模式5核算。 本项目具备以上条件,因此可认定COD、氨氮去除率100%。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养殖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沼液处理设施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液全部用于周边种植地施肥,实现污水**化利用,排放量为0。 (2)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根据该项目特点及工程分析,项目SO2、NOx的排放主要来源于沼气燃烧及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其污染物产生量很少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环综合〔2024〕62号),在严格实施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基础上,对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源强核算,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033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07t/a,均小于0.1t/a,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 (3)固体废物总量指标 根据工程分析,猪粪、****肥厂家回收制作有机肥;病死猪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维修固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防疫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不再分配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生猪养殖,在做好地面分区防渗及硬化,严格执行各项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土壤及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此外,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厂区绿化的种植及养护,最大程度减轻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4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相关数据,项目所在在区域SO2、NO2、PM10、PM2.5、CO、O3等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达标区域。项目补充监测的硫化氢、氨均满足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监测值均小于10(无量纲);氮氧化物、颗粒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南来溪、文户溪和下岭溪除五日生化需氧量外,下岭河除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为周边的农业面源污染溢流渗入,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现场周边主要噪声源以自然噪声为主,整体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点位D1除总大肠菌群外,监测点位D2和D3除pH、总大肠菌群因子和菌落总数外,其他检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项目监测点位地下水大肠菌群因子和菌落超标原因为主要受周边人类活动影响;pH超标原因主要为自然降雨和地表径流持续淋溶酸性土壤,将土壤中活性铝和氢离子携带入地下水。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一般。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项目区域各监测点土壤的各项重金属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中“其他”风险筛选值。 |
| 环境风险控制: | 在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管理部门备案,严格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一旦意外事件发生,环境风险可达到控制,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风险影响程度可接受。 |
| 公众参与意见: | 2026年1月4日,对项目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7日,同时在项目区现场布告栏进行公告;并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7日,在**特区报上登报公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个人及单位团体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充分重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类环境问题,****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充分发挥本项目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