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江西省儿童医院)单人无菌室项目采购需求征询意见及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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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并积极参与相关项目报名(第一次已报名的不用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 2026年5月26日17:00:00

项目报名点击 https://zbcg.****.cn:4403/portal/home

一、采购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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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采购,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不用提供授权书。

5.如果所投货物不是投标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需提供针对此次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制造商到投标供应商逐级完整的产品授权)。

6.同一采购项目下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若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报名同一品牌产品,则按报名材料递交先后顺序,取最先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若本项目招标采购产品不是医疗器械,****监局网站查询依据;

(5)消毒类产品还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国家计量认证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材料。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医院服务综合楼5****中心(**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1666号)

电话:0791-****3393

联系人:唐老师、聂老师

平台技术支持:155****2032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0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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