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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20
| 项目名称 | ****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永****路水车坪34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珊 |
| 联系人 | 张珊 | 联系电话 | 151****3818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0-1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永****路水车坪34号,诊所总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放射诊疗室面积6.16平方米。项目配置1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三合一口腔CBCT机)(Ⅲ类射线装置),用于口腔疾病的放射诊疗服务,不涉及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使用,不新增住院床位,仅提供门诊口腔诊疗服务。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 辐射防护措施:放射诊疗室墙体、门窗、铅玻璃均按规范设置辐射防护屏蔽,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射线装置配备安全联锁装置、警示标识和工作状态指示灯,定期开展辐射防护检测,确保辐射剂量满足国家标准限值。2. 人员管理措施: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辐射安全培训,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制定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3. 排放去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诊疗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按市政常规渠道处理,无特殊污染物排放。 | ||
| 承诺:**** 张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珊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