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煤矿改建项目(东翼风井)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4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 | 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
| 1 | ****煤矿改建项目(东翼风井)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市正** | ****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 项目位于**市正**周家镇房村境内,****电站1座,主变容量为2×63MVA;本期建110kV出线间隔7个,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设30m3事故油池1座。该项目总投资4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 1.电磁辐射:通过使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电站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符合标准要求;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由类比和现状监测结果可知,****电站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的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本项目主变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围墙隔声降噪之后,均可达标排放。变电站投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废水: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东翼风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铅酸蓄电池、事故油。变电站内设垃圾桶,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纳入东翼风井工业场地生活垃圾清运系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依托企业主体工程拟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当变电站主变发生事故时,排放的废变压器油全部经主变下的油坑及污油排蓄系统收集到站内的30m3事故油池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2 | ****煤矿东翼风井工业场地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市正** | ********煤矿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 项目涉及**市正**周家镇、宫河镇、**子镇及**良平镇、平子镇,工程主要包括2部分建设内容:①丰乐330kV变~东翼风110kV线路工程:**110kV线路总长度18.311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度18.037km,单回电缆线路长度0.274km;②核桃峪110kV变~东翼风井110kV变线路工程:**110kV线路总长度5.593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度5.393km,单回电缆线路长度0.2km。该项目总投资260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7万元,占总投资的5.13%。 | 1.电磁辐射:严格执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2010)中相关要求,优化设计采用紧凑型铁塔,合理选择架空线路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等,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控制输电线路最低导线弧垂对地距离,满足线路经过居民区7m对地高度要求,确保输电线路运行期间经过居民区电磁环境达标;制定电磁环境监测计划并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电磁环境满足标准限值。本项目在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后,拟建110kV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2.噪声: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尽量提高线路高度,降低线路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运行期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噪声监测。根据预测和现状监测结果,输电线路运行后沿线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类别标准限值要求。 |
| 3 | 陇**域页岩油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市**县 | ****公司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 | ******公司 | 项目位于**县境内,涉及卅铺镇、驿马镇及蔡家庙乡3个乡镇。其中,樊庙110kV变电站位于**县卅铺镇曹塬村,110kV输电线路起点为现有志远330kV变电站,终点为拟建樊庙110kV变电站。樊庙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2×63MVA;本期建设110kV进线2回。**志远330kV变电站~樊庙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采用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线路总长2×30.021km,全线配套建设杆塔94座。该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3万元,占总投资的1.3%。 | 1.电磁辐射:项目运行期间电磁环境****电站及输电线路。通过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升压站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提高电气设备加工工艺;合理布置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升压站围墙周边架设低压电网,悬挂警示标志;合理选择架空线路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等,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执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2010)中相关要求;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控制输电线路最低导线弧垂对地距离,满足线路经过居民区7m对地高度要求,确保输电线路运行期间经过居民区电磁环境达标;制定电磁环境监测计划并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电磁环境满足标准限值。本项目在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后,拟建110kV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2.噪声:变电站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尽量提高线路高度,降低线路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运行期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噪声监测。经采取以上措施,电站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预测和现状监测结果,输电线路运行后沿线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水: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站内设环保厕所,粪便定期清运作为附近村庄农家肥使用,少量盥洗水类生活污水用于地面洒水降尘等综合利用,不外排。 4.固废:变电站按照无人值设计,站内设置垃圾收集箱,运行期间仅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废旧蓄电池更换前做好计划,更换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变电站**一个容积为30m3事故油池,当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进入主变下方集油坑,经排油管道排入油水分离装置,进入总事故油池,分离的事故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4 | ******公司X射线无损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市**县 | ******公司 | **秦洲核与****公司 | ******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市**县驿马镇韦老庄村老庄组51号,本项****小学原有房间改造探伤机储存室、洗片室、晾片室,**危废暂存库;建设单位拟购置30台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均为II类射线装置)用于承接其他单位委托的检测业务,探伤作业场所不固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分类名录“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元,占总投资的13%。 | 11.电离辐射:X射线探伤装置开机工作时,通过高压发生器和Х光管产生高速电子束,放出具有确定能量的Х射线。(1)工作场所布局: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规定,探伤作业时,一般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2)工作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拟在院子西北角建设探伤机存放间,用于存放探伤机及相关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等,探伤机存放间拟安装防盗门、视频监控,并设置双人双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探伤机固有的安全性,降低了对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外照射。(3)现场探伤时安全防护措施:通过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声音提示装置;现场拉警戒线;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警告牌;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及佩戴个人剂量牌;带便携式辐射剂量检测仪;配铅衣、喊话机、对讲机、照明装置等措施确保探伤现场作业辐射环境安全。 2.废气:X射线探伤机在曝光过程中会产生有害气体臭氧,项目探伤地点为周围较开放的场所,大气扩散条件良好,产生的O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废水: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及废胶片,据估算本项目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废胶片分别约为1730L/a、1636kg/a,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拟依托探伤工程区域办公及生活设施处理。 5.辐射事故:发生辐射事故的可能情况有辐射工作人员违反射线操作规程或误操作;探伤作业前清场及警戒工作不到位;检测过程中未对两区边界辐射水平进行检测;警示标志不合理或射线报警器发生故障而使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区和监督区造成误照射。现场探伤开始前,应认真检查各项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做好个人防护;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制定各项辐射管理制度,对发现的辐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
|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监理站 0934-****536(电话) 0934-****536(传真) ****@163.com(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