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结果公告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0000.00元;采购控制价:350000.00元;
5、服务内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7、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6年5月8日在《》、《**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5年5月20日09时0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园区**路与豫苑路交叉口北****会议室
四、成交结果:
经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
注册地址:**省****社区服务中心**路599号时代数码港3层
成交价:321100.00元
大写:叁拾贰万壹仟壹佰元整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六、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吿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吿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吿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府前路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0-****05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435号院内17号楼3楼(整层)
联系人:安先生
电 话:159****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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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