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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1293846 | 建设单位法人:孟兆强 |
| 段丽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兴呈路裕顺大厦 |
| ****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片区 |
| 经度:102.83461 纬度: 24.8786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21 |
| 昆呈生环复〔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355.47 |
| 32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5********12938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6K6WH39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NRCU776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eiacloud |
| **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范围北至**路和碧潭街,南至联大街和三铝公路,西至昆磨高速,**梁王路。本项目由3个子项目组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由3个子项目组成,包括**片区水体排涝滞蓄能力提升工程、**河(景明北路至春融东路段)行洪能力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朝云街与春融西路交叉口排水能力提升工程,3****中心坐标分别为**片区水体****工程中心坐标:(经度102度50分4.105秒,纬度24度52分29.724秒);**河(景明北路至春融东路段)行洪能力提****工程中心坐标:(经度102度50分10.599秒,纬度24度53分50.288秒);朝云街与春融西路交****工程中心坐标:(经度102度49分8.273秒,24度52分37.031秒)。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由3个子项目组成,包括**片区水体排涝滞蓄能力提升工程、**河(景明北路至春融东路段)行洪能力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朝云街与春融西路交叉口排水能力提升工程,3****中心坐标分别为**片区水体****工程中心坐标:(经度102度50分4.105秒,纬度24度52分29.724秒);**河(景明北路至春融东路段)行洪能力提****工程中心坐标:(经度102度50分10.599秒,纬度24度53分50.288秒);朝云街与春融西路交****工程中心坐标:(经度102度49分8.273秒,24度52分37.031秒)。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人员应尽量避免对现有植物的干扰,不得滥采滥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连通性;减少对周边动植物的扰动;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类等野生动物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美化恢复植被。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用水等,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用水等,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淤泥沥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后导流到市政污水管网,严禁施工垃圾、施工废水排入河道。 项目运营期加强排水管网检修,及时对破损、泄露的管沟进行维修更换,保障正常排水功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封闭式施工,在工地周围应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施工道路路面需进行硬化处理。出现破损及时清理和修补,保持场区工程道路平坦;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加蓬盖,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采取限速和出入时清洗轮胎带泥的措施,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减少施工扬尘,应对作业面、行车路面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进行遮盖防止产生大量扬尘,装卸时禁止凌空抛酒。施工扬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四)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施工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过程中低速行驶、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区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请回收商进行收购,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垃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随意丢弃。做到工完清场。剥离表土堆放应进行临时档护后期用作绿化覆土,周边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土堆表层采用土工布覆盖。永久性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弃渣场。清淤淤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处置。严格遵守《****办公厅关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项目运营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掏管网污泥,合理处置,减少滞留时间。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作业面,未出现超挖破坏周围植被的现象,未出现滥采滥伐的现象,施工结束后也及时对施工期临时设施进行了拆除,并在拆除后对周围景观进行了绿化覆土恢复,并注意景观的连通性;施工期未出现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类等野生动物等情况。施工结束后,已进行了绿化美化及植被恢复。(2)项目已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由于本身涉水段地质原因存不住水,施工过程中在清淤后的水塘内铺设防水布,雨天地表径流经设置的土袋围堰收集,将地表径流引入水塘内自然沉降,经自然沉降后的地表径流回用于植被管养;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出现排入河道等情况。项目运营期将加强排水管网检修,及时对破损、泄露的管沟进行维修更换,保障正常排水功能。(3)项目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未出现在施工围挡外堆放渣土、施工材料的情况;施工过程路面进行了简单的找平硬化处理;运输过程中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过程未出现散落现象,运输过程中限速,减少施工扬尘,并对施工作业面及行车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根据施工期环境监测可知,施工扬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4)项目已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未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域时减速慢行,经施工期的噪声监测,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区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及弃方统一由运至由**睿俊****公司负****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消纳;由于施工场地离行政办公区过近,淤泥清掏后再进行晾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清淤前,在清淤段上游设置截水围堰并敷设导流管,将上游来水导入市政污水管网,以阻断外部水源进入施工区域。随后,利用抽水设施将清淤段内原有的存水强制抽干,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从而使清淤段淤泥的含水量大幅降低。无淤泥沥水过程,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直接在原河道自然晾晒及风干后,再采用挖掘机配合具备防渗及覆盖措施的渣土车,将干化后的淤泥挖运至**睿俊****公司负****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消纳。项目运营期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掏管网污泥,合理处置,减少滞留时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建设内容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规定依法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了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了职责和制度,加强升天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工程建设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办理环保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已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密切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接收社会监督,整个建设过程中未收到任何的社会投诉。项目已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建设事件在批复取得后5年内,无需重新报批审核。我单位接收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的配合**市**区生态****执法大队的工作,积极落实“三同时”、自主验收等相关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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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用水等,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用水等,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淤泥沥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后导流到市政污水管网,严禁施工垃圾、施工废水排入河道。项目运营期加强排水管网检修,及时对破损、泄露的管沟进行维修更换,保障正常排水功能 | 无 |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由于本身涉水段地质原因存不住水,施工过程中在清淤后的水塘内铺设防水布,雨天地表径流经设置的土袋围堰收集,将地表径流引入水塘内自然沉降,经自然沉降后的地表径流回用于植被管养;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出现排入河道等情况。项目运营期将加强排水管网检修,及时对破损、泄露的管沟进行维修更换,保障正常排水功能。 | 无 |
| 1 | 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设置施工围挡,未出现在施工围挡外堆放渣土、施工材料的情况;施工过程路面进行了简单的找平硬化处理;运输过程中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过程未出现散落现象,运输过程中限速,减少施工扬尘,并对施工作业面及行车路面进行洒水降尘 |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测可知,施工扬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 1 | 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施工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过程中低速行驶、禁鸣;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 未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域时减速慢行。 | 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
| 1 |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区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请回收商进行收购,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垃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随意丢弃。做到工完清场。剥离表土堆放应进行临时档护后期用作绿化覆土,周边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土堆表层采用土工布覆盖。永久性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弃渣场。清淤淤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处置。运营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掏管网污泥,合理处置,减少滞留时间。 | 生活垃圾由**区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及弃方统一由运至由**睿俊****公司负****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消纳;由于施工场地离行政办公区过近,淤泥清掏后再进行晾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清淤前,在清淤段上游设置截水围堰并敷设导流管,将上游来水导入市政污水管网,以阻断外部水源进入施工区域。随后,利用抽水设施将清淤段内原有的存水强制抽干,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从而使清淤段淤泥的含水量大幅降低。无淤泥沥水过程,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直接在原河道自然晾晒及风干后,再采用挖掘机配合具备防渗及覆盖措施的渣土车,将干化后的淤泥挖运至**睿俊****公司负****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消纳。项目运营期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掏管网污泥,合理处置,减少滞留时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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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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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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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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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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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建设内容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规定依法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回应公众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接受社会监督。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市**区生态****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日常运行等监管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了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了职责和制度,加强升天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工程建设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办理环保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已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密切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接收社会监督,整个建设过程中未收到任何的社会投诉。项目已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建设事件在批复取得后5年内,无需重新报批审核。我单位接收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的配合**市**区生态****执法大队的工作,积极落实“三同时”、自主验收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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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