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关于吉林景秦瓦业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桦甸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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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热风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5-20 13:43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0日我局拟对****热风炉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市**大街66****中心

邮政编码:132400

联系电话:0432-****2027(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热风炉改造项目

****开发区****园区

****

******公司


该项目拟拆除现有1台5t/h燃煤热风炉,在现有热风炉房内**装1台5t/h生物质链排热风炉。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24%。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环保措施,把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现有燃煤热风炉拆除、新设备安装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锅炉拆除粉尘在室内自然沉降,施工时关闭门窗,并采取洒水抑制粉尘等措施;采用尾气检验合格的运输车辆,车辆采取密封或覆盖并配置防散落装置。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车辆进入场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拆除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燃料采用生物质颗粒,烟气排入喷雾干燥塔与含尘废气混合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②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燃料于密闭库房内储存,给料机皮带密封;热风炉出渣采用喷淋水洒水降尘,炉渣通过除渣机排至转运车,装袋运至灰渣库内暂存;除尘灰密闭排入除尘器下方料浆池回用于生产。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并安装减振基础,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燃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炉渣暂存于灰渣间,定期外售用于农肥;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更换后产生的废旧布袋委托有资格单位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巡检,强化职工风险意识,厂区内设立明显的禁火、禁烟标志,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