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审字【2023】94 号批准建设,****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建设单位为**县****执法局,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PVDF膜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PVDF膜材料采购
2.2、招标范围:PVDF膜材料采购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成。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项目需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最高限价:****320元(含税)
3.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国内产品的,须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商对其出具的授权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商对其出具的授权证明;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指定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及该总代理对其出具的授权证明。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10日8时59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6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招标人):李工 ,联系电话:0311-****8955 ;联系人(招标代理): 孟凡真、赵世洁、史东健, 联系电话:0311-****6953 。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0311-****8955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2)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PVDF膜材料采购 |
投标人 |
1000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街7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11-****89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石北路368****工业园院内2号加速器楼(瞪羚企业加速器)12层
联系人: 孟凡真、赵世洁、史东健
联系电话:0311-****6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