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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康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与产业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0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部分描述不准确,现做如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中的设计单位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是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均可。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澄清文件的发布,并未涉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此举不影响招标文件内容。请各投标方仔细阅读并下载澄清文件,并以此作为投标的依据。
三、本次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将保持原定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