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及《****办公室关于对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厅办〔2018〕55号)要求,现面向社会选聘1****事务所为****开展2026年度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限价6万元。
三、项目内容
项目概述:完成2026年度**市**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事务所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事务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事务所执业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2日止。
报名地点:****(**市**区东升街道正清路86号)审批二科。
七、报名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5月 26日12:00前。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成
市**区东升街道正清路86号)审批二科。
八、质疑函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为依法保障质疑投诉权利,我局接受递交质疑函,递交质疑函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磋商结果公告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东升街道正清路86号)审批二科。
九、特别事项
1.请参加人员全程手机静音,严格遵守会议秩序。
2.若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磋商事宜无法正常开展,磋商时间往后顺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7055
附件: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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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