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6-2027年)(编号2026CPKF4208220001)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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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沙洋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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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5-2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6-2027年)(编号:2026CPKF****220001)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0 14:42

为促进**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4〕23号)有关规定,****政府组织编制了《**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6-2027年)》(编号:2026CPKF****220001)。方案内容如下: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三个片区,分别为电商物流片区、医药器械片区、污水处理片区,总面积3.8549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及效益分析

(一)实施土地征收的必要性:本方案实施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促进土地利用效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二)效益分析:本方****政府财政收入,提供多种就业岗位,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

三、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沙政发〔2021〕2号)的发展定位,****政府承诺将本方案纳入后续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

该方案用地范围不在污染地块范围内;未设置采矿权、压占****盆地**—**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勘查探矿权;项目范围内无省地勘基金项目、市以及县级地方财政出资勘查项目;根据《**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4-2035年)》,该项目建设区不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经审查,该项目用地未压占生态保护红线;不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四、主要用途和拟实现功能

(一)总体情况

本方案共设置3个片区,总面积3.8549公顷(拟征收用地总规模为2.8625公顷),主要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和排水用地。其中商业用地0.1577公顷、工业用地1.9557公顷,公路用地0.9924公顷、排水用地0.7491公顷,拟实施电商物流仓储项目、医药器械制造项目及污水处理净化项目。

(二)分区情况

电商物流片区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总面积0.1577公顷,拟征收总面积为0.1577公顷;医药器械片区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片区总面积2.9481公顷,拟征收总面积为1.9557公顷;污水处理片区规划用途为排水用地,片区总面积0.7491公顷,拟征收总面积为0.7491公顷。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实施项目3个,其中商业项目1个,工业项目1个,公共设施用地1个;计划实施周期为2026年-2027年,2年内实施完毕。

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用地比例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本方案公益性用地面积1.7415公顷,其中:现状公益性用地面积为0.9924公顷,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0.7491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5.18%,符合《**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拟征收土地涉及**县沈集镇双庙村、****社区、五里铺镇**村。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标准;拟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标准的通知》(沙政办发〔2025〕6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本方案已征求成片开发征收范围涉及的1个居委会2个村委会,共3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经各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居民代表)同意的规定。

(三)经核查,本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

(四)根据土地批供数据统计情况,****门市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达到《**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要求。

(五)根据**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考核评价结果公布情况,**县土地集约利用情况不属于近三年节约集约考核评价中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情况。达到《**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要求。

(六)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前期已实施《****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220001)调整方案的批复》(荆政函〔2024〕65号)、《****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220002)调整方案的批复》(荆政函〔2024〕66号)、《****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220003)的批复》(荆政函〔2022〕59号)、《****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220001)的批复》(荆政函〔2023〕133号)、《****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4CPKF****220001)的批复》(荆政函〔2024〕28号)、《****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4CPKF****220002)的批复》(荆政函〔2024〕32号)、《****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5CPKF****220001)的批复》(荆政函〔2025〕6号)、《****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编号:2025CPKF****220002)的批复》(鄂政土成批(**)〔2025〕3号)、《****政府关于**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7年)(编号:2025CPKF****220003)的批复》(鄂政土成批(**)〔2025〕6号),均按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完成土地征收与土地供地,符合《**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

(七)关于成片开发方案违法用地情况

本方案位于**县沈集镇双庙村、****社区、五里铺镇**村,总面积3.8549公顷,拟征收面积2.8625公顷。经与《**省自然**政务云平台》自然**一张图对比分析,本项目不存在违法用地。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规划局(地址:**县洪岭大道14号,邮编:448200,联系人:吴时勇,联系电话:0724-****676)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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