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上半年普法宣传实物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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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上半年普法宣传实物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14:55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2026年度上半年普法宣传实物用品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15.00万元。

5. 最高限价:总价不超过15.00万元,磋商申请人自行填报单价,按清单数量交付。

6. 采购需求:公开择优招选一家供应商,完成2026年度上半年普法宣传实物用品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完成2026年上半年普法宣传实物用品的设计、打样、生产制作、配送、售后质保等全流程服务。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

8. 供货地点:**市经开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货物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交付的成果应为正规厂家全新产品并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关于普法宣传实物用品采购项目进度、质量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使用要求,并提供售后服务保障且通过采购人验收。

10.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1.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等标期(磋商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申请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标书代写

1.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申请人可能因主体属性不同或遵循的财务会计准则不同而存在表头或内容的差异,申请人按实际情况据实提供即可)。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标书代写

(2)申请人须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标书代写

(3)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以上三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也可直接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任意一个****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也可直接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标书代写

1.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承诺函。

3. 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标书代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书面承诺。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 地点及方式:

1. 1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 2地点:****现****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1. 3方式:

1. 3.1磋商申请人可通过邮箱****@qq.com进行报名,请将申请****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号)发送到邮箱获取报名表,或直接通过公告附件填写报名表,与单位介绍信一起发送到上述邮箱进行报名。

1. 3.2携带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盖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现场报名并获取文件。介绍信相关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

2. 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3. 发送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采购文件,请勿反复电话跟催。

4. 报名费请对公支付,支付报名费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代理公司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银行支付账号:530********800000645

银行行号:105****01084

四、 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下午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 地点:****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08室。

五、 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 时间:2026年6月1日下午14时30分(**时间)。

2. 地点:****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08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公告发布媒体:

2. 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jkq.****.cn)”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转载本公告内容。

2. 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 本项目采购人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请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成交供应商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补偿已经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 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因项目实施需要对申请人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5.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采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项目采购人保留对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开发区春漫大道16****管理部法治办103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1-****30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方式:0871-****5210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1-****3051

附件1:2026年度上半年普法宣传实物用品采购清单

附件2:报名申请登记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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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招标公告
2026年度上半年普法宣传实物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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