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湖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二工区项目湖畔十路(原经二十一路至政德街)KO+440-KO+580段土方与路基工程、附属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5-20 16:00:00 |
| 发布单位:**** |
| 公告 |
| 公告标题:**高新区**湖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二工区项目湖畔十路(原经二十一路至政德街)KO+440-KO+580段土方与路基工程、附属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
| 公告内容: |
| **高新区**湖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二工区项目(项目名称)湖畔十路(原经二十一路至政德街)KO+440-KO+580段土方与路基工程、附属工程(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湖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二工区项目湖畔十路(原经二十一路至政德街)KO+440-KO+580段土方与路基工程、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大旺高新区。 建设规模:本次采购的湖畔十路(原经二十一路至政德街)KO+440-KO+580段土方与路基工程、附属工程分包主要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标线标牌工程、路灯工程及临时工程等。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高新区**湖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二工区项目湖畔十路(原经二十一路至政德街)KO+440-KO+580段土方与路基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工程:土方开挖5420.81m3、土方回填 11570.54m3、路面拆除 400㎡、深层水泥搅拌桩(实桩)34590m、300mm 厚级配碎石褥垫层 1459.54m3、20cm 厚级配碎石基层 3007.18㎡等; 2.排水工程:挖沟槽土方 1602.36m3、回填方 1889.95m3、打拔钢板桩 50.54t、砌筑井 7 座,混凝土井 8 座,雨水口 8 座; 3.交通标志工程: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信号灯等各类灯组合计 28 套、信号灯杆、电子警察杆等合计 14 根等相关实体工作,包含承包范围内所需施工协调及相应施工措施;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含资料移交),包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内容。具体见附件1.《**高新区**湖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二工区项目湖畔十路(原经二十一路至政德街)KO+440-KO+580段土方与路基工程、附属工程量清单》(附件1,简称《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不能作为报价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双方现场签字确认且不超图纸设计的工程量为准。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实际开工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3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其他要求:“参与投标分包商,应完成其法人在交建云商的培训取证工作,否则存在被列入管控名单的风险,影响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 5 月20日16时至 2026年 5 月25日16时止(**时间、下同),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每套采购文件(含相关资料)收费标准:200元/套 4.4 收取方式: 投标单位通过电汇或网上转账方式支付的,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工程局****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75915R 地址:**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公司**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4.5.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由公司财务资金部,根据招投标资料费缴费信息情况,分别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6.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6.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集团“黑名单”。 6.4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6.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4.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人):****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沥滘路368号**之窗总部大厦 联系人:钟婷 电话:177****3755 传真: / 电子邮件: ****@ccccltd.cn 网址: /2026年 05月20日 |